发布:2026-06-2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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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锦数字文创有限公司15%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323534

186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11
起始日期
2026-07-1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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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86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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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86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朝阳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6-11
  • 结束日期:2026-07-10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
  • 评估价:186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150000.0
    转让方:懿锦数字文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秀菊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150000.0
    利润:150000.0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懿锦数字文创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25层2507)法定代表人彭秀菊成立日期2015-12-04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文化艺术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5MA002DFU4R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文艺创作;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教育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公共关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四川懿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85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15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943396682.579881409.4320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2619.230796439.75872312179.472073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自贸试验区分所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66.89001-76.74341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2530.178444427.44978812102.728656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7号18号楼2、3层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毛晓刚成立日期2004-08-09注册资本244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新闻和出版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176551808XD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批准日期2026-05-20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公文报批单《关于报送新京报社所办企业股权退出事项工作意见的请示》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懿锦数字文创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底价1,863.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558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规定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基础服务费;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②在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③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对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558.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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