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25 21:18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7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

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7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 <结束>

资产编号:11323548

991.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15
起始日期
2026-07-1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91.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91.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石景山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6-15
  • 结束日期:2026-07-14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 评估价:99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号院盛景国际
    注册资本:20140000.0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70000.0
    利润:70000.0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2001)法定代表人游松成立日期2014-08-29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批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396039090R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提供铁矿石等矿产品现货交易服务(不含进出口业务);市场管理;商务咨询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7其他股东10力拓铁矿贸易中国有限公司7福德士河国际营销有限公司7淡水河谷国际有限公司7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7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7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7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7必和必拓销售英国有限公司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183.02474.66350.1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3092.731221.6911871.04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24.54-22.91-22.9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2511.16663.0411848.13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为北京市交易场所名录中企业

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京金融〔2022〕223号)“第七十一条”要求:“交易场所股东应当为法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二)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三)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四)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同时,《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京金融〔2023〕455号)“第十三条”要求:交易场所变更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应当经市金融监管局审批,申请人应当向市金融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所提交申请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

申请材料由市金融监管局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批准的,出具行政许可审批文件;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标的公司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证明后按照以上办法就股东变更事项向北京市金融监管局提交审批材料,待标的公司取得行政许可审批文件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

2、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原股东未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宝钢资源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68号三楼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诸时杰成立日期2014-06-18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批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9398720170P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7%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持有股份数(万股)1,700拟转让股份数(万股)7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132200821H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宝武资源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2-11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宝武资源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第5期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7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转让底价991.2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的17时前支付人民币29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规定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交易程序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成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分别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手续);(4)本方知晓《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京金融〔2023〕455号)、《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京金融〔2022〕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承诺已完全具备作为本项目受让方应当符合的北京市交易场所股东条件

承诺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若因本方原因致使标的公司无法获得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出具的行政许可审批文件,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费用、风险和损失;(5)本方承诺若因本方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事项,本方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至北交所的全部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97.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0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