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30 20:45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11351655

65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01
起始日期
2026-06-3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65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5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沈阳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6-01
  • 结束日期:2026-06-30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评估价:65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沈河区市府
    注册资本:20130000.0
    法定代表人:王曙光
    营业收入:9493.74
    利润:0.739439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06-01至2026-06-30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5BJ1000095融资方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融资方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6500.0万股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6500.0万元拟征集投资方数量择优确定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6-01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6-30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增设运营中心、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创收能力、加强与引导基金和创投机构合作并通过跟投方式投资可转债及优质企业股权、提高自有资金运用综合成效加强数字化产品研发等,预计五年内投入资金6500万元左右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合计持有股份数对应的持股比例不低于60.61%,公开增资引入的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数对应的持股比例不超过39.39%

增资后,第一大股东推荐董事长人选,董事席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确定的原则,按持有股份数对应的持股比例依法确定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本次增资满足以下条件视为本次增资达成: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后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取得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批或备案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13楼法定代表人王曙光成立日期2013-02-07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办理各类非上市企业的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并提供非交易过户、挂失、查询、分红派息和股权质押登记等服务;为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等的挂牌、转让、融资、登记、托管、结算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投资等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咨询;与上述经营范围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发布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6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50沈阳连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5.00沈阳股权登记托管有限公司16.50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10.0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11338.449568.029933.61负债总计1843.3997.29493.74所有者权益9495.059470.739439.88营业收入982.01965.831247.19净利润34.9030.86191.7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4-30资产总计9433.75负债总计39.06所有者权益9394.69营业收入207.36净利润-123.03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股东会议决议其他披露事项1.根据《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辽宁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指引(试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尚需履行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资格审批程序

2.《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

3.融资方有权根据意向投资方报名情况及投资金额相应调整持股比例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辽宁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指引(试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股东的相关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支付能力,投资资金应为真实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受托(管理)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参与增资(需提供书面承诺)

4.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

2.意向投资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办理投资意向登记手续并交纳拟投资金额10%的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意向投资方意向登记并交纳保证金后即为对接受增资条件并以不低于其在投资意向登记时所报金额增资的承诺,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投资方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投资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增资协议、拒付增资价款、放弃投资、逾期递交增资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融资方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增资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4.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我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增资公告及有关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经了解融资方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融资方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增资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融资方情况或融资方有瑕疵为由撤销增资申请或拒付增资价款

(2)我方认同融资方《公司章程》和治理结构安排,接受并认可《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内容,同意自出资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融资方股份

(3)我方承诺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所提交的投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我方承诺我方符合《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辽宁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指引(试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股东的相关规定

(5)我方具有良好支付能力,承诺投资资金为真实合法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受托(管理)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参与增资

(6)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于获得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批准且《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其余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账户,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7)我方同意在融资方收到全部增资价款且融资方向我方发出办理工商变更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融资方相关要求,配合融资方到相关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1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融资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①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需要意向投资方参加遴选程序而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被认定为未按要求参加遴选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的;④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价款等);⑤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公告内容、违反承诺事项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综合评议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1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募集股份数不超过6500万股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投资方;如征集到1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募集股份数超过6500万股时,融资方将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核心主业突出,公司治理规范,股权结构清晰

3.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誉、行业业绩、市场资源、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资金实力、资本运作能力、投资经验等

4.合格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资源协同能力,能够为增资方在战略规划、组织架构搭建、管理团队、行业及业务资源、未来融资等提供全方位支持的优先

5.合格意向投资方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及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有关政策精神,认可金融企业监管与行业惯例,具备金融行业或金融基础设施相关经验、资源或技术能力的优先

项目联系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060电子邮件:hcwang@cbex.com.cn部门负责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17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