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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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希翼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58092

423.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01
起始日期
2026-08-0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23.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23.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兰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8-01
  • 结束日期:2026-08-02
  • 地址: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希翼物资有限公司
  • 评估价:423.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须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日10时至2026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3753,账户名: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亲自与该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核实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本院不承担拍卖成交后不能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受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8月9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安宁中心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8500102639178),并在缴纳尾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1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等,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法院标的物咨询电话:0931-250114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1—2501148其他涉及京东网技术问题,请向京东网客服咨询—热线:400-6229586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标的名称兰州希翼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权拍卖依据(2026)甘0103执192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标的权证情况不详拍品所有人兰州希翼物资有限公司标的现状股权性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权情况不详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不详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股权被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查封拍品介绍兰州希翼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权以2026年6月2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均价作为法院拍卖参考价,即以2.1185元/股作为兰州希翼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拍卖参考价

单位:元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5月25日2.136月8日2.105月26日2.126月9日2.095月27日2.116月10日2.125月28日2.096月11日2.135月29日2.126月12日2.156月1日2.156月15日2.156月2日2.146月16日2.146月3日2.126月17日2.136月4日2.096月18日2.096月5日2.116月22日2.09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希翼物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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