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9:07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1358464

94.3613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04
起始日期
2025-04-3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4.028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4.36138万元
  • 单价:0.0008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河池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7-04
  • 结束日期:2025-04-30
  •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
  • 评估价:4.028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减少了政府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125000000.0
    法定代表人:韦海英
    营业收入:4.0
    利润:4.0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3日作出(2025)桂1203破申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受理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宜州琦泉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6月30日指定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作为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宜州琦泉公司作为一家生物质发电的公司,宜州琦泉公司符合我国现行能源发展政策,具有重整的价值

2023年下半年,因受国家补贴款项的未按期发放影响,加之燃料市场价格波动,宜州琦泉公司无现金流维系日常经营,最终停产

为最大化维护宜州琦泉公司和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宜州琦泉公司必须尽早恢复生产,让企业“动起来”

为此,管理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有意向对宜州琦泉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投资人

因本案已于2025年5月13日进行了预重整,亦发布过预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故为提高本案重整效率,加快恢复宜州琦泉公司的生产,本次招募报名时间为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经河池市宜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广维污水处理厂西侧,法定代表人韦海英

公司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东广西京鑫贸易有限公司占股60%,股东广西贝努琦科技有限公司占股40%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81MA5KD7JPX6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食品生产;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美发饰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艺术品代理;销售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基本情况宜州琦泉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2019年5月22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网投入运行发电,2021年6月9日进入国家补贴目录

2022年9月1日,宜州琦泉公司完成国企混改一体制改革,混改后广西京鑫贸易有限公司(国企)持股60%,广西贝努琦科技有限公司(民营)持股40%

该项目环保效益明显,年消耗秸秆、树皮、木薯秆、甘蔗渣、果枝等可再生生物质资源约58万吨,实现节约标准煤约1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760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68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8万吨,从源头上减少了政府头疼的秸秆焚烧的现象,提高清洁能源比例

(三)公司资产截止2025年4月30日,经审计机构审计后列明的宜州琦泉公司账面净资产2.49亿元

具体情况意向人可在报名后尽调时对审计、评估报告进行查阅现对特殊资产情况说明如下:1.有产权登记的资产目前有权属登记在宜州琦泉公司名下的资产为:(1)位于河池市宜州区广维污水处理厂西侧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16428.87㎡,不动产权证号为桂(2019)河池市宜州区不动产权第0000290号

(2)登记在宜州琦泉公司名下的三辆汽车

2.生物质发电生产线宜州琦泉公司厂区内有一条生物质发电生产线,该条生产线系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建设

该条生产线目前尚未支付完毕融资租赁的租金3.厂区内除生产线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账面上的固定资产除生产线上的厂房、设备以外,还有料棚、综合楼、停车棚、围栏等建筑物,以及一批办公家具、厂内运输设备和生产机器设备

4.存货经现场查看,宜州琦泉公司厂区现场有存货,为原有采购堆放的燃料

5.货币资金截至2026年4月底,宜州琦泉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余额670万余元,主要为公司在预重整阶段获得的国家电费补贴,该补贴款现已被司法冻结

6.软件系统宜州琦泉公司有两套软件系统,分别为燃料系统和环保在线检测系统

其余资产情况待意向人报名并提交相关手续后可进行尽调(四)债务人负债情况宜州琦泉公司预重整阶段申报的债权共200户,金额为465,233,764.57元

前述债权经管理人审核认定确认的债权为193笔,总金额为433,452,335.53元

截止2025年7月31日,经管理人调查确认的职工债权人数42人,债权总额943613.84元

截止2025年5月13日,经税务机关申报,管理人核查确认的税收债权为2,336,181.76元

经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部门申报,管理人核查确认的社保债权1,614,249.86元(含职工垫付社保后申报部分)

(五)审计、评估情况宜州琦泉公司在预重整阶段以2025年5月13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审计、评估

根据审计报告显示,宜州琦泉公司经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2.49亿元,主要为固定资产2.04亿元;无形资产0.43亿元;负债总额4.52亿元;净资产-2.03亿元,资产负债率181.60%

预重整阶段因资料限制,仅对有产权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及车辆进行了评估,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40,284,389.00元,车辆评估值为74,100.00元,合计评估值为40,358,489.00元

对其他资产的评估,以进入重整阶段后的评估报告结论为准二、招募投资人报名条件参与本次招募的投资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成立至今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托管经营方可联合参与投资、托管经营,但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全部招募条件,且需书面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组成联合体的各投资人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四)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三、招募流程(一)发布招募公告:管理人编制本招募公告并向宜州区人民法院报备后,通过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网站、公众号、京东网或其他公开渠道发布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投资人对本次招募有意向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23:59时止的时间段内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所有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1)意向书(附件1);(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人盖章的《保密协议》(附件3)

以上资料准备好后可以现场递交材料或邮寄材料的方式送达至广西柳州市柳北区白沙路2号保利大厦37楼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茹律师(15077229857),同时发送盖章的pdf版本到电子邮箱601910004@qq.com

(三)管理人初审:管理人收到前述材料后对报名的投资人进行资质和条件初审

经初审合格的,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四)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开始尽职调查

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调时间截止2026年8月14日

意向投资人不进行尽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尽调的,不影响后续程序

(五)提交投资方案及其他管理人需提交的资料:尽调后意向投资人继续有投资意向的,应当在2026年8月1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应招:1、意向投资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原件应提供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2、意向投资人同意参与宜州琦泉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宜州琦泉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原件应提供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3、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总资产、总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的证明材料;4、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草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总资产、总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股权结构等;(2)投资资金来源计划、愿意提供的投资金额、支付时间、后续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投资人应在重整计划草案中依照管理人提供的债权审核表进行债权清偿测算表)

5、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投资人,还需书面说明联合投资人的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

6、意向投资人承诺书:成为重整投资人进行重整后,若重整失败的,愿意对重整期间的共益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承诺

意向投资人应将前述资料密封装订成册,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至广西柳州市柳北区白沙路2号保利大厦37楼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茹律师(15077229857)

(六)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向管理人账户(另行书面告知)缴纳200万元保证金

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七)重整投资人的确定:本公告规定提交资料期限届满后,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应招,且其资质、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投资人即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多家意向投资人应招的,将由债权人会议选择重整投资人(八)重整投资协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10日内,管理人与所有意向投资人签订附条件成就的《重整投资协议》

选定重整投资人且《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批准通过之日起,被选定的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即生效

被选定的投资人的保证金即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均未能获得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批准通过的,或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经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批准通过的,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管理人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未能被选中的意向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不与管理人签订附条件成就的《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退出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

四、特别说明(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发布后根据重整程序的进程,管理人可视情况进行调整,对重要事项将及时通知或者予以公告

(三)本招募公告中所列宜州琦泉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对投资人的承诺

实际情况以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为准,本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不具有对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最终权利义务以双方实际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五)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对招募内容进行适时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和遴选

(六)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遴选前应对宜州琦泉公司进行充分了解,了解公司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预重整投资人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遴选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七)若对本公告有不明之处,可联系管理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茹律师(15077229857)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预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广西宜州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NoneNone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