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06-25至2026-08-20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和光中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5BJ1000070融资方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融资方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20.0%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4999.999999万元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5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6-25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8-20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扩充团队人员、添置仪器设备、增加自研管线研发投入及补充经营性现金流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须仍为融资方第一大股东,保留对融资方的实际控制权
新增股东持股比例以经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结合遴选结果(如涉及)择优确定,合计持有融资方股比例不高于20%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1-5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符合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和光中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惠仁道306号B1座4楼法定代表人黄长江成立日期2023-04-20注册资本774.760811万元实收资本619.808649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个数6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51.6289天津和盈医药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天津中草药杂志社有限公司12.9072杭州余澹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165天津中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546深圳招商启航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2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3757.66453297.3402972.7771负债总计1339.3329979.0708472.3535所有者权益2418.33162318.2694500.4236营业收入2271.79862203.5845112.5335净利润100.0622317.8458-411.077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5-31资产总计3562.4503负债总计1425.234所有者权益2137.2162营业收入733.3813净利润-281.1153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按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自持有融资方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2.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规章制度
3.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其他项目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可联系融资方领取,融资方联系人:张泽,联系电话:18622011443)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相关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若意向投资方为私募基金,该基金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须提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证明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4.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北京时间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资金金额的1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即本次增资价款扣减交易保证金所得金额)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2)本方参与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材料、提供的全部信息、提出的全部响应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本方接受并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本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增资条件等要求进行反向尽职调查,并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本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的商业模式、发展策略、管理团队的经营理念以及本次增资交易的相关安排,成为投资方后将按照签订的增资协议履行义务,能为融资方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或为融资方提供资金支持,助力融资方发展;(4)本方参与报名本项目的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一致,本次投资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不存在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的情形;(5)本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等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同意融资方扣除本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增资价款中的等额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6)本方接受并同意融资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方的持股比例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增资结果以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3.本项目投资方投资资金金额须不低于1000万元
4.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6.本项目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收益保证、股权代持、名股实债、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条件要求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费用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
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1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需进一步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被认定为未按要求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价款的;(4)意向投资方出现其他违反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或承诺事项、交易规则等情形的;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增资协议签订生效且其支付剩余增资价款后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并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保证金退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3、其他约定:/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如征集到不超过5个合格意向投资方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入遴选程序
如征集到5个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融资方将启动遴选程序启动遴选程序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格(指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投资金额)
2.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企业信誉、财务状况、市场资源以及投融资能力等方面
3.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经营发展的协同性、互补性与支持程度,包括但不限于:成为融资方股东后,融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可为融资方在中药研发领域提供配套资源支持,可为融资方的发展提供市场、资金、技术战略资源支持
若能在融资方所处行业与融资方成为相关战略合作伙伴,应提供详细的业务合作方案和实施路径
4.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与融资方有业务合作经验或协同经验的优先
(注:“实际控制人”须提供证明其实际控制关系的股权结构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联系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揭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51电子邮件:zjie@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