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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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泰达国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358545

5.790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01
起始日期
2026-07-2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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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5.790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790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朝阳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7-01
  • 结束日期:2026-07-29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 评估价:5.790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19970000.0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200000.0
    利润:200000.0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电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北京泰达国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808)法定代表人马少章成立日期1997-10-22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5633687551D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百货、五金、交电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北京光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5国宏汇金投资(北京)有限公司3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2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0.03-0.0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38.2641.7896.49审计机构无2026年02月28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0.02-0.02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38.2541.7896.47其他披露内容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法定代表人杨萍成立日期注册资本49.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其他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100000400001053J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2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批准日期2026-06-29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投资研究所转让北京泰达国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权降低转让价格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北京泰达国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底价5.7906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补偿转让方的经济损失和支付北交所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和支付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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