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南村)法定代表人刘鑫成立日期2007-07-16注册资本40862.192257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0862.192257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40000662394926R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煤层气输气管网的建设、经营管理;燃气经营:煤层气输配、煤层气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9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新合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2.1296重庆卓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8.0177深圳标准多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9676山西晋联润通贸易有限公司14.5513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3.8605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4.473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6960.76-1340.89-5040.15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51683.3428411.4223271.92审计机构河南日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原股东未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2.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乙21号3幢16层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戴照辉成立日期1996-05-13注册资本133023.136682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195691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4732%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4732%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1043E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日期2026-03-30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4.4732%股权转让底价1,827.8571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5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要求的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5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