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104号广电大厦)法定代表人常进吉成立日期2001-08-06注册资本95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95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0000731315137G经营规模大型经营范围河南省、市、县广播电视网络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维护运营;数字电视、分媒电视及数据业务开发和相关产品销售;网元出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广告制作及发布业务(国家限制内容除外);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电子商务服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建筑材料销售;网络终端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物流配送(不含快递);烟草零售;热泵、制冷(热)设备产品批发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家居用品、农用物资(不含农药)、汽车及饰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食品、饮料批发零售;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零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零售;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及其他动力设备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维修;票务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与维修;酒类产品批发零售;保险代理服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职工人数2505人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1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4.5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中信卫星通信有限公司7.5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6673.271025-23261.39852-23803.28217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06439.207942415901.745342-9462.5374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8851.067544-7178.95842-7260.30578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04733.951395421455.394576-16721.443181资产评估情况(单位:万元)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核准/备案备案核准备案日期2026-05-18基准日审计机构评估基准日2025-06-30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资产总计401593.59414749.36负债总计412956.28412950.84净资产-11362.691798.52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40.6374其他披露内容1.提请各意向受让方注意置于北交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第56页“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2.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原股东未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3.本项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11号楼三层101-01室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王萌成立日期1997-10-14注册资本391982.6352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278763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24.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4.5%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0000010168558XU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3-2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中信国安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年第7期)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24.5%股权转让底价440.6374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88.12748】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全部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
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以上承诺不可撤销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88.12748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