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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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烁科晶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11358642

0.000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04
起始日期
2026-07-0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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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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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0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6-04
  • 结束日期:2026-07-03
  • 地址:湖南烁科晶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评估价:0.0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23房
    小区:所在地政府
    注册资本:20200000.0
    法定代表人:孙勇
    营业收入:796861.63
    利润:112200.48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基本情况住所长沙高新开发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06-04至2026-07-0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湖南烁科晶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6BJ1000020融资方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融资方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16.67%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5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6-04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7-03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重点用于分子束外延(MBE)设备迭代研发,加速产品工程化攻关与产业化量产落地;其次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厂房改造及补充企业营运流动资金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83.33%,公开增资引入的新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16.67%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满足本次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要求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并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与融资方及原股东共同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湖南烁科晶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A1栋1-1023房法定代表人孙勇成立日期2020-02-26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半导体材料产品的批发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半导体设备安装;半导体设备调试;半导体设备维修;半导体设备的销售;机械配件开发;高新技术研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股东个数7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47.3333杭州科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长沙光磊晶电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3.00北京辰宇瑞邦电子有限公司8.00东晟国芯(宁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00长沙微峰芯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3.6667华鸿锐光(北京)光电子器件制造有限公司2.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5111.198110.909062.11负债总计4972.338002.796861.63所有者权益138.86108.112200.48营业收入7304.62836.853391.51净利润30.75-2092.36217.10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3-31资产总计4441.86负债总计4660.95所有者权益-219.09营业收入34.79净利润-353.82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其他披露事项1.本项目增资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及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进行调整,并以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最终确定及各方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3.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相关债权债务由增资完成后的公司继续承继履行

4.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且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5、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3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可根据协议约定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3.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一致,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

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4.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

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条件要求

6.意向投资方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2)本方若成为投资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保证金(增资协议生效后可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3)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本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犯罪记录,且本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4)本方知悉并认可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基金参与增资等情形;(5)本方若成为投资方,将充分尊重、支持融资方的公司治理安排,并且积极配合协同融资方的投资安排;(6)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本方的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进行调整,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7)本方同意本方及所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实际控制的企业,与融资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8)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无条件配合融资方对本方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9)本方认同融资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认可融资方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其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披露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被认定为未按要求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履行出资义务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即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若征集到超过5家(不含5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合计超过16.67%时,融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誉、行业业绩、行业排名、市场资源以及公司治理等

(3)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业务合作、已签署的合作协议等方面较多的优先

(5)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可为融资方提供业务开展所在地政府扶持、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的优先

关联方定义: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归属意向投资方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68540133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33电子邮件:cjwu@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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