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郑纺机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屏路16号)法定代表人吕宏斌成立日期2002-06-06注册资本95565.6047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95565.6047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00007390807824经营规模大型经营范围纺织机械及配件、器材制造、销售;纺织原辅材料,普通机械,木制品,建筑材料,纺织品的销售;设备租赁;(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进出口贸易(按《资格证书》);铸造及特种工艺加工;纺织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棉花加工机械、环保机械的生产
房屋租赁;软件开发与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职工人数1190人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72.8509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4.5086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358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2816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36416.44109934.09111104.9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29252.45394203.89-64951.44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80207.575402.005247.06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80039.36320536.35-40496.99资产评估情况(单位:万元)评估机构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机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备案备案核准备案日期2026-04-07基准日审计机构评估基准日2025-08-31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资产总计305422.27负债总计352793.64净资产-47371.3761800.00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264.00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原股东未放弃/未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705-707,A301-320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均锋成立日期1999-11-02注册资本468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5489M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2816%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2816%持有股份数(万股)5,047.38拟转让股份数(万股)5,047.38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100000000013186G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批准日期2026-04-27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对郑纺机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资产实施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处置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郑纺机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5047.3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816%)转让底价2,937.6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底价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其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后,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于受让方被确定之日后,自北交所收到其他意向方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向转让方提出要求补偿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作为补偿,并可单方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若重新转让成交价格低于本次转让成交价格的,转让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差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5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