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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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54%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358691

9370.6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29
起始日期
2026-07-2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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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9370.6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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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9370.6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6-29
  • 结束日期:2026-07-27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评估价:9370.6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18室
    小区:蒙古大唐国际
    注册资本:20050000.0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18000.0
    利润:18000.0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哈乐镇卜圪素村)法定代表人何江成立日期2005-01-31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50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50125767875902T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1龙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46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22中广核(乌兰察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89其他股东4.85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54华能包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26华能呼和浩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23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3.14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1.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07030.619352.477934.1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26004.22257696.29168307.93审计机构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7909.407577.366763.22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26956.17251604.45175351.72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与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46%股权项目打包转让,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同时应当受让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46%股权项目,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两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即80545.28万元

如溢价成交,成交价格总和较转让底价总和的增值部分按照每宗项目转让底价占两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2、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原股东声明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3、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函》(见本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后,方可查阅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或联系尽职调查事宜

4、《资产评估报告》等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附件:保密承诺函.docx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紫光东路1号118室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大宇成立日期1993-02-03注册资本824450.8144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1718150E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5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5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69355935A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日期2026-04-1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年第8期(总第288期)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54%股权转让底价9,370.62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具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股权重新披露

2、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受让资格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811.18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或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④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情形的

5、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报名资料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

(2)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8、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任一时点的不低于80545.28万元(即两宗打包项目转让底价之和)银行存款证明(证明文件),由不同银行出具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

受让方资格条件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811.18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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