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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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合天辰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358704

2641.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09
起始日期
2026-07-0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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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2641.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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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641.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无锡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6-09
  • 结束日期:2026-07-08
  •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 评估价:2641.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室
    注册资本:20170000.0
    法定代表人:林昆明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490000.0
    利润:490000.0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江苏东合天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梅西路101号)法定代表人林昆明成立日期2017-07-0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非国有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214MA1PB2J24G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物业管理、绿化服务;自有房屋的出租;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武汉东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1无锡新天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9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49.063.063.06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552.272885.533666.74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09.50-58.57-58.5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547.402939.233608.17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武汉东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7C1地块东合中心1栋1室经济类型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林昆明成立日期2013-10-21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100081965786Y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1%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日期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决议文件名称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江苏东合天辰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底价2,641.8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支付要求本项目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金额(含交易保证金)应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792.5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

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

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

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现状,已经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承诺:(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其他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履行全部交易程序

不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2)本方同意本项目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按如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①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金额(含交易保证金)应当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3)本方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收费标准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792.54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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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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