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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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紧水滩抽水蓄能有限公司5%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358757

1451.3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09
起始日期
2026-07-0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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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451.3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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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451.3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6-09
  • 结束日期:2026-07-08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
  • 评估价:1451.3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220000.0
    法定代表人:杨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紧水滩镇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50000.0
    利润:50000.0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浙江紧水滩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浙江省丽水市(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紧水滩镇紧水滩电站1号楼一层)法定代表人杨聃成立日期2022-10-24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89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1125MAC2TTJJ4R经营规模大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浙江浙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60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国网新兴(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0.000.0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2247.8013347.8048900.00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800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48900万元

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4000万元,已实缴14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当承担缴足上述未缴出资的义务

2.根据标的企业2025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约定,标的企业的各股东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第四期实缴出资,除转让方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已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3.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原股东未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时雷鸣成立日期1993-07-17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142920718C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78306183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10-22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华东院参股浙江紧水滩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备案通知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浙江紧水滩抽水蓄能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底价1,451.31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7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及标的企业章程等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交易程序

2.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4)本方知悉并同意成为受让方后按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实缴义务,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义务;(5)本方已详细阅读、知悉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的北交所备查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瑕疵为由放弃受让,视为本方违约行为,本方自愿承担相关的责任与风险,且同意转让方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17.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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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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