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中美国际保险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巴音成立日期2014-03-05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保险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7178382577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职工人数0人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41.14-142.4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796.912510.31-713.41审计机构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9.75-27.23-27.24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778.212518.86-740.65资产评估情况(单位:万元)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备案备案核准备案日期2026-06-04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基准日2025-11-30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资产总计1791.801786.72负债总计2495.032495.03净资产-703.23-708.31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08.31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经纪人办事指南》等保险经纪行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经纪机构股东条件要求、保险经纪机构股东变更、股权结构变更报告程序与要求)
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督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标的企业股东相关条件与要求的前提下,递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递交受让申请后,因不符合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与要求,无法成为标的企业股东、无法达成本次交易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能通过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或备案作出任何保证及承诺
3.标的企业已于2023年4月暂停营业
4.截至2025年11月3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本金共人民币1692.601976万元;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关联企业保互通(北京)有限公司债务本金共人民币440万元;上述标的企业欠转让方、转让方关联企业本金及所涉及的利息(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需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偿还
5.截至2025年11月30日,标的企业欠中美国际原职工薪酬(工资)共人民币125.985573万元,需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偿还
6.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如下材料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3)盖章签署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领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先生,13810669663);(4)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27层2711室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肖建友成立日期2005-11-10注册资本2576110.4669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保险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37022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000001000237368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3-30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人保寿险转让中美国际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人保集团复〔2026〕16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美国际保险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0.0001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
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经纪人办事指南》等保险经纪行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经纪机构股东条件要求、保险经纪机构股东变更、股权结构变更报告程序与要求)
已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督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标的企业股东相关条件与要求
本方自行承担递交受让申请后,因不符合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与要求,无法成为标的企业股东、无法达成本次交易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可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4)本方同意标的企业自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且完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经纪机构股东变更后4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本方给予协助与配合
若因本方原因导致标的企业逾期变更或无法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则由本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5)本方同意将按照挂牌条件要求代标的企业偿还欠转让方及保互通(北京)有限公司债务本金及利息(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相关债务偿还后再由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6)本方同意将按照挂牌条件要求代标的企业偿还欠中美国际原职工薪酬(工资)共计人民币125.985573万元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3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