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昆明电研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信息产业基地向阳路81号)法定代表人向昌万成立日期2006-11-07注册资本2888.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888.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30100795162707L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太阳能技术及系统工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风能、计算机软件硬件、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节能设备生产技术的研发;节能设备、太阳能设备、生物质能装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梯、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生物质成型颗粒的销售;木炭、活性炭、机制炭的销售(不得在区内开展实物方式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物质成型颗粒、节能设备的生产;木炭、活性炭、机制炭加工;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的研发、组装及销售;充电桩相关业务的信息咨询、施工和调试;充电系统网络智能化的开发、运营、管理及服务(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除外)(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与禁止类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云南好农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8.8179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15.1018李雄林10吴建新10李中7.7909屈李龙5.6925王德军1.9945其他股东0.2562董玉琴0.1731戴易宏0.1731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无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72.77-510.6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387.197273.75-886.56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部分股东未声明放弃优先受让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其他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2、因标的企业已多年未进行审计,转让方无法获取标的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数据,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出自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教北社区五台路2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玉玲成立日期1991-08-07注册资本31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301004312049534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5.1018%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1018%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80343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4-1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6】D15-6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昆明电研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5.1018%股权转让底价496.624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6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状况
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或不了解标的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基础服务费等),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不会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为由放弃受让;本方自愿承担受让本项目的相关责任与风险,如本方发生违约或违反承诺事项,无条件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62.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