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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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苠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360651

63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6-11
起始日期
2026-07-0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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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63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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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6300万元
  • 单价:0.3549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包头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6-11
  • 结束日期:2026-07-02
  • 地址:包头市苠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评估价:63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注册资本:11500000.0
    法定代表人:张君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凤至路
    营业收入:339200.0
    利润:920000.0
    开发商: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7月02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图片交易流程垂询方式项目基本信息一、标的企业简况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标的企业名称包头市苠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50207764463849Y设立时间2004-06-04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凤至路以北光耀路以西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中药饮片销售、生产、加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中药材收购;进出口中药材业务;甘草、黄芪、板蓝根、红花、王不留行的种植、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及销售;农产品加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1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君经营规模中企业总人数共计:17人在编17人,在岗17人其他0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前十位出资人名称持股比例张习民33.04%张君33.04%陈利军33.92%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2025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363.978405-25.665253-25.685253以下数据出自2026年2月28日的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2.648559-1.695391-1.695391内部决策内部决策形式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标的企业持有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凤至路以北、光耀路以西18684.09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68年5月30日止,建筑面积17752平方米,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2层

2.标的企业所持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月21日,现已过有效期,正在重新申报、办理审核手续

3.标的企业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名下房产、土地使用权均未办理抵押登记

二、转让方简况转让方1名称张习民基本情况自然人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略交易说明持股比例33.04%拟转让比例33.04%内部决策情况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其他不涉及转让方2名称张君基本情况自然人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略交易说明持股比例33.04%拟转让比例33.04%内部决策情况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其他不涉及转让方3名称陈利军基本情况自然人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略交易说明持股比例33.92%拟转让比例33.92%内部决策情况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其他不涉及登录后查看>>查看项目信息,请补充联系人详细信息项目图片交易流程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包头市苠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63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公告期间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同时交纳[1134]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原路径返还

2.若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以竞价方式成交,则受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在签署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项目不接受以人民币之外的其他币种支付和结算交易保证金及产权交易价款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如有)、评估报告(如有)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产权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北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

②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审批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③同意北交所向其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审批机关的要求

交易价款结算方式由北交所托管结算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1.交纳金额:1134万元2.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处置方式: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原路径退还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竞价产生受让方的,北交所以竞价产生的交易价格为标准计算收取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2)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转让底价竞价的;(3)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4)《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四、披露信息(公开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垂询方式项目负责人蒋经理、许经理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010-66295650、010-83143139部门负责人马经理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010-6629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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