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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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黑龙江省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1362579

220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28
起始日期
2026-03-0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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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20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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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20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黑河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1-28
  • 结束日期:2026-03-09
  •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龙海路南侧
  • 评估价:220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特种设备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竞价周期: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
    注册资本:2023.0
    转让方:黑龙江省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洪伟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龙海路南侧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否
    营业收入:20240000.0
    利润:20240000.0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床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黑龙江省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29GQ260001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6-01-28挂牌截止日期以系统显示为准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黑龙江省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龙海路南侧、雪松街西侧永安一品S-2楼1单元1层112号(DZ)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洪伟成立时间2023/11/08注册资本+币种45000000.00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1100MAD42D1H64所属行业建筑安装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网络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风机、风扇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火封堵材料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门窗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

职工人数50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内部决议关于公开转让49%股权的决定(2025年11月4日执行董事决定)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38.9306940.3751580.356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9.16347338.8070730.3564审计机构名称黑龙江岁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12/3150.6624150.2979160.28302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4517.73914217.195954500.543192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10/15---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533.51640332.9815724500.534831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205.260000评估基准日2025-10-15评估机构中同华资产评估(黑龙江)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4533.51640332.9815724500.534831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1107444395341注册地(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0000%转让方决策文件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第17次会议)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3、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4、根据评估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载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全部实缴到位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220600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办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应在转受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且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先生0451-51127295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内报名手续1、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上传受让资格材料、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并向交易机构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递交材料(1)身份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参与受让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3)打印网站版交易公告,空白处填写“公告内容已全部确认”并签字按手印或盖公章后上传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签字盖章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金额:2200000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前,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以挂牌底价成交,按照挂牌金额的0.8%收取服务费;以竞价增值成交,按照成交金额的2%收取服务费;单笔服务费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附件下载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x股权受让申请书.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张女士0451-87200175;杨先生0451-87200196举报投诉电话0451-87200259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www.huaee.net)(以公告内容为准)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以公告内容为准)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应在转受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且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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