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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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388551股的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364276

0.00012万元
用途
60%
折扣率
2026-05-29
起始日期
2026-12-3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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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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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01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5-29
  • 结束日期:2026-12-31
  •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
  • 评估价:0.0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6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转让方: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388551股的股权标的编号N0297QT260001产权子类型其他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数量32388551股持股比例1.24%转让底价(元)面议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临河区支行联系人:邬先生联系电话:17614783864转出方承诺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询价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合法拥有其所有权,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2、转让方所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转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询价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交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4、如果由于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后续无法正式挂牌等情形,转让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6、若通过本次询价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履行决策程序后,另行委托股交中心办理后续挂牌手续,否则,我方将承担股交中心损失;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股交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1、询价资产,意向方需自行尽调了解,询价仅为意向方征集,具体以项目正式交易公告为准;2、本次询价项目,接受意向方报价,各意向方可根据自身尽调了解的情况,报出意向价格;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以正式挂牌公告为准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与询价相关的其他条件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

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3、意向受让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转让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转让底价初步磋商

4、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5、意向受让方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待正式挂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时,询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正式挂牌时取消意向受让方交易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7、本次询价项目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并确定最终受让方

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8、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

9、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审查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10、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1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2、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1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实现受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承诺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1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日期间/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15、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各项相关政策及法规,自行判断是否受让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正式挂牌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股交中心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股交中心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截止日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保证金金额0.00元服务费0元附件下载实物、债权-受让申请书.doc承诺函.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周经理咨询电话0471-394108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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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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