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江苏龙金星辉产业经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对应200万元出资额,已实缴40万元)标的编号N0101GQ260026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6-06-16挂牌截止日期2026-07-1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江苏龙金星辉产业经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化⼴场3号楼9层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俊成立时间2021/12/2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11MA7DXBC16A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乡镇经济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1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常州龙金星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2常州龙九企业服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3常州晋陵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是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19802-54.521155-54.521155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3.1076451.52736441.580281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公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04/3026.732673-1.396061-1.396061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66.18591126.00169140.18422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12/310.19802-54.521155-54.521155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3.1076451.52736441.580281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8.180000评估基准日2025-12-31评估机构常州中南汇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43.421.5341.89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常州晋陵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04MACG9QUT1F注册地(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玉龙南路386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持有产(股)权比例2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0000%内部决策形式董事决定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常州晋陵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决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常州龙金星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中南评报字[2026]第021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如下:(1)本次评估在确定股东部分权益价值时,未考虑非控股股权可能存在的折价因素
(2)本报告的评估结论尚未考虑可能存在的缺乏流动性折扣
(3)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龙金星辉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金额(万元)应缴未缴出资金额(万元)常州晋陵锦鸿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0020%40.00160.00常州龙金星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040%80.00320.00常州龙九企业服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40%81.00319.00合计1,000.00100%201.00799.00根据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4月20日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常州晋陵锦鸿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龙金星辉公司20%股权,无偿划转至常州晋陵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已于2026年4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股权权属已正式变更至常州晋陵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
龙金星辉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约定:“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根据该利润分配原则,本次评估按以下计算方式确定常州晋陵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龙金星辉公司20%股权评估价值:评估价值=(龙金星辉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全体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x常州晋陵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比例-常州晋陵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出资额
(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5)评估公司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履行了必要的核实程序,但对设备类资产的实地勘查未借助任何质量检测仪器,对设备类资产的现场勘查仅限于其外观、型号、结构等可见部分
通过了解其物理等状态,结合评估人员的专业经验来判断该等资产的物理和成新状况,评估公司也力图搜集可获得的有关资料来佐证判断,但评估公司并未对委评资产进行相关技术检验和测试
评估公司不承担对委评资产的潜在缺陷进行调查的责任(6)评估公司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机构或专家工作成果
(7)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果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0.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1.备查文件:(1)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达审字(2026)第L-1198号);(2)资产评估报告(常中南评报字[2026]第021号);(3)标的企业2026年4月30日财务报表;(4)法律意见书;(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6)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置情况说明;(7)《关于常州晋陵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江苏龙金星辉产业经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4360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双方交易服务费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
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无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17:00(节假日除外);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
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6-1609:00:00至2026-07-14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6年7月14日17:00前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3)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5)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6)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13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产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2.保密承诺.docx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杨女士/李女士咨询电话0519-86677335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段: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