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7653%股权公开转让项目编号SCJG20260077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时间:2026年4月7日内部决策情况2026年3月13日,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7653%股权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4月28日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5月27日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号码91320509MA20UJGF0Q注册资本(万元)369.347法定代表人蒋琴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789号金城大厦509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打捞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310人所属行业物业管理其他标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1月20日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2653%永旺永乐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8.7347%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3742.971173负债总额(万元)1746.045665净资产(万元)1996.925508主营业务收入(万元)7773.115445利润总额(万元)687.242032净利润(万元)515.34164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4009.279388负债总额(万元)1888.046126净资产(万元)2121.233262主营业务收入(万元)2058.309127利润总额(万元)165.623832净利润(万元)124.217874基准日审计数据(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3742.971173负债总额(万元)1746.045665净资产(万元)1996.925508主营业务收入(万元)7773.115445利润总额(万元)687.242032净利润(万元)515.341644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江苏姑苏明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苏明(苏州)资评报字(2026)第01029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资产总额:/净资产:7746.12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14.20万元特别事项说明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不涉及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不涉及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不涉及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无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放弃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无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不涉及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参见其他说明第3条其他重要事项本项目预披露期间,标的公司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宫前吾郎变更为蒋琴,工商变更登记于2026年3月30日完成
本次变更为公司正常治理调整,不涉及股权结构、资产及经营变动,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条件及股权价值,具体详见备查文件
转让参考价格214.20万元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2万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交易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备查文件1、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2、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章程3、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4、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资料查询表5、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6、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6〕6号)7、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转让滨投集团持有的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7653%股权的请示》(吴城投发〔2026〕13号)8、《关于公开转让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7653%股权的批复》(吴国资办〔2026〕13号)9、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苏明(苏州)资评报字(2026)第01029号)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11、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方会审字(2026)第0021号)12、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13、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7653%股权公开转让方案14、《江苏新高的(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7653%股权之法律意见书》15、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16、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承诺函17、苏州市滨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18、其他相关材料其他说明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
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产交中心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竞价操作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7、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603室)
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8、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
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联系人转让方:张旻;交易中心:耿经理联系电话转让方:0512-60900810;交易中心:0512-69820615传真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603室公告附件:1、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pdf2、产权意向方报名材料(企业法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