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江苏诠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33%股权(对应18.75万元出资额)标的编号N0101GQ260006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6-03-12挂牌截止日期2026-04-09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江苏诠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1802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王一麟成立时间2012/07/31注册资本(人民币)562.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11050238332D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从事医疗设备相关软件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1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江苏美德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6.672李子辉22.223北京中晨维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564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335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22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是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003620.00036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3.53411738.694007-25.15989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02/28000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3.56927938.694007-25.124728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6/3000.0351620.03516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3.56927938.694007-25.124728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3.577052评估基准日2025-06-30评估机构南京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1.49327938.694007-17.200728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125822768311注册地(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801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1号楼B101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3.33%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33%内部决策形式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办公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江苏美德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
3.苏坤评报〔2025〕30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如下: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实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1)本次评估利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于2025年8月8日出具的天健苏审(2025)195号带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其中:于审计报告中提到的"诠美医疗自2018年起未实际经营,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诠美医疗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这一强调事项,本次在报告正文"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三)被评估单位概况一企业历史沿革"中已进行了相关披露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时,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带来的影响
(2)根据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10日出具的<<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常高新市管列异字(2020)第005872号),诠美医疗因"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相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截至评估基准日,该状态未发生变化评估人员关注到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账面已经资不抵债,且目前已经暂停经营,因公司管理层尚未有终止经营计划,故本次评估在报告正文"九、评估假设"中假设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带来的影响
(3)在对诠美医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对诠美医疗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除下述事项外,未发现其他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
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诠美医疗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诠美医疗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
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论和诠美医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列入评估范围的医疗影像刻录管理系统等设备类固定资产共7台,合计账面原值1,800,000.00元,账面净值90,000.00元,因历史原因,被评估单位无法提供发票
对于该事项,诠美医疗公司已提供采购合同及相关说明,承诺上述设备属其所有,并承担相关权属责任
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4)被评估单位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5)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6)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考虑相关资产评估增减额对税收的影响
(7)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
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因素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8)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
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9)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10)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天健苏审〔2025〕195号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诠美医疗自2018年起未实际经营,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诠美医疗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5.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6.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0.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备查文件:(1)2024年度及2025年6月30日专项审计报告(天健苏审〔2025〕195号);(2)资产评估报告(苏坤评报〔2025〕30号);(3)标的企业2026年2月28日财务报表;(4)法律意见书;(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6)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置承诺函;(7)《江苏诠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15000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服务费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
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无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9日17:00(节假日除外);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
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3-1209:00:00至2026-04-09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6年4月9日17:00前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3)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5)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6)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15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交易双方服务费全部向受让方收取
2.受让方须在产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2.保密承诺.docx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杨女士/郁先生咨询电话0519-8667733513775080006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段: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