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溧阳麦格低温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对应250万元出资额)标的编号N0101GQ260001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6-04-02挂牌截止日期2026-04-3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溧阳麦格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溧阳市昆仑街道创智路35号403室(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丛君状成立时间2019/01/30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81MA1XW69U2C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范围低温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自然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职工人数0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丛君状53.62孙阳26.43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0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是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108.780404-108.78040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572.00922245.727243526.281979审计机构名称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02/280-15-15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45.0005770345.000577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11/300-158.778903-158.77890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67.5030760367.503076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73.500000评估基准日2025-11-30评估机构中天银(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367.50367.5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81MA1X0JM00C注册地(住所)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1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持有产(股)权比例2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0000%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董事会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丛君状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是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中天银评报字【2025】第1201号评估报告中十一、特别事项说明如下: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一)引用报告事项本报告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
(二)产权瑕疵事项本次评估未发现产权瑕疵事项
(三)抵押、担保事项本次评估未发现抵押、担保事项
(四)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未发现溧阳麦格低温科技有限公司存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五)重大期后事项溧阳麦格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无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说明,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本次评估程序未受到限制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2.本资产评估报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根据《资产评估法》、相关评估准则以及《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4.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
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及证件、有关法律文件、营业执照、会计凭证、财务报表、资产明细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应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公司及评估师的责任是对上述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5.截止2025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1月至11月经营成果已由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账面数均为审计确认后的账面值
对于利用的审计报告,我们已履行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的专业衔接程序,同时我们仅承担审计结果的利用责任,不承担专项审计的责任,该审计报告的审计结论为本评估报告的重要依据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6.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
本报告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7.本评估结论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抵押、担保等任何限制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8.本评估结论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
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9.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0.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1.备查文件:(1)2024年度审计报告(京蓝宇审字(2025)第A0260号);(2)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京蓝宇审字(2025)第A0299号);(3)资产评估报告(中天银评报字【2025】第1201号);(4)法律意见书;(5)标的企业2026年2月财务报表;(6)标的企业公司章程;(7)职工安置情况说明;(8)债权债务处置情况说明;(9)《关于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转让溧阳麦格低温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25000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
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无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7:00(节假日除外);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
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如有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参与本项目,须遵照《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交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范》执行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4-0209:00:00至2026-04-30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6年4月30日17:00前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需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8)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75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2.《保密承诺》.docx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女士/郁先生咨询电话0519-86677335/18168811561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