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1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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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汉肽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结束>

资产编号:11365234

0.0006万元
用途
30%
折扣率
2025-06-24
起始日期
2026-06-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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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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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0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淄博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06-24
  • 结束日期:2026-06-23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潍高路
  • 评估价:0.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3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5000000.0
    法定代表人:王曙宾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潍高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不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不
    营业收入:996500.0
    利润:1570600.0012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汉肽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公告项目编号:ZZKG2025040800091一、增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汉肽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潍高路287号法定代表人:王曙宾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8000.000000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9-06-1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饮料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职工人数:100人标的企业增资前后股权结构股东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名称增资前增资后出资额(万元)比例(%)出资额(万元)比例(%)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4680.0058.50004680.00≤55.06淄博睿康华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20.0031.50002520.00≤29.65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00.0010.0000800.00≤9.41新投资方XX≥500≥5.88合计8000.00100.00≥8500100.00增资方内部决策:《汉肽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方主管单位决策: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请示审批单《关于汉肽生物增资扩股项目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的申请》(总经理办公会请示审批〔2025〕9号)标的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指标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资产总额(万元)16318.7800007083.9200008193.220000负债总额(万元)17218.43000012760.5000001136.340000所有者权益(万元)-899.650000-5676.580000-3168.020000营业收入(万元)157.0600001230.710000370.850000利润总额(万元)-3235.360000-2508.560000-3406.810000净利润(万元)-3247.060000-2508.560000-3406.810000二、交易内容标的内容:汉肽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权认购底价: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挂牌起止日期:2025年6月24日09:00:00至2025年7月21日17:00:00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09:00:00至2025年7月21日17:00:00信息发布期满,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至2026年7月20日17:00:00增资扩股规模:本次增资企业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引入一家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金由8000万元增至不低于【8500】万元,增资后投资方新增注册资本金占比不低于总注册资本金的【5.88%】

本次增资,增资企业股东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不发生转移,还为国有控股企业

资金用途为:推动公司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展,在研项目加速落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投资方的确定: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协议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选定的遴选方式组织遴选,增资企业股东将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遴选结果确定投资方

遴选方式:本次增资扩股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三、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信息发布期满,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且经增资企业有权机构批准,并与增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合同》,则本次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投资方

2.增资企业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投资方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投资方需认同增资企业市场化发展方向,同意并支持增资企业市场化的项目投资和退出、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市场化的人才选聘、市场化的薪酬激励等机制,且意向投资方经营期间不得变更增资企业发展方向和主业;认同增资企业的发展战略,拥有促进增资企业业务发展的实力

4.意向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境内实际控制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经营实力

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意向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境内实际控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

5.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联合报名

6.意向投资方在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50万元保证金汇入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和赎回条件、一票否决权、反稀释、股权回购、代持等条款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意向投资方履约要求:1.意向投资方在认购本次股权(份)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元/单位注册资本报价,且须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第五条投资方的确定方式

如意向投资方被最终确认为投资方,则需以最终确定的价格认购相应股权,否则,意向投资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增资企业、投资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投资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增资企业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投资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增资企业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2.若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的,须按《增资合同》约定将增资交易价款自增资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非货币出资的,按增资合同约定执行,若意向投资方未成功增资的,新疆产权交易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如意向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对增资企业增资而导致本次增资失败或者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拒绝签署《增资合同》,投资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增资企业、投资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投资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增资企业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资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增资企业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3、投资方须按新疆产权交易权所收费标准承担本次交易服务费及鉴证费

六、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及现有股东认购情况(一)对本次引入的投资方出资方式的要求

本次接受投资方以货币、非货币或货币+非货币方式一次性出资非货币出资须为与增资企业研发、生产、经营、销售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医药设备等方面的资产,非货币资产须来源合法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投资方的出资金额,并由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

(二)增资企业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认购权

本次增资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七、职工安置情况本次增资扩股不涉及职工安置

八、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保证金金额:50万元2.保证金缴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

3.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0%将被扣除,作为对增资企业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增资交易价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4、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5、其他约定:无

九、其他披露事项1.该项目成交每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元

若征集到1家意向投资方,以意向投资方报价(不得低于1元/单位注册资本)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孰高确定成交价格

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意向投资方,以1元/单位注册资本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孰高确认竞价起始价;最终成交结果须经增资企业有权机构批准

2.本次增资企业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实缴出资金额为5480万元,其中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680万元,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淄博睿康华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实缴

3.本次增资若以非货币出资的,该非货币出资须为与增资企业研发、生产、经营、销售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医药设备等方面的资产,非货币资产须来源合法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投资方的出资金额,并由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

4.本次增资,增资企业股东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不发生转移,还为国有控股企业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增资企业有权向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于公告期内持增资企业、意向投资方盖章的《尽职调查确认书》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相关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增资企业现状,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孰高确认的增资价格进行增资

6.其他详见《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增资方案》等备查资料

十、增资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增资企业现有治理结构不变

附件: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1).pdf尽调确认书.pdf增资方案.pdf项目联系人:古丽尼沙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业务咨询电话:0991-558433713565806359业务投诉电话:0991-5507733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以公告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汉肽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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