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项目编号N0124GQ260035挂牌起始日期2026-06-29挂牌截止日期2026-08-07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柏坊镇议泉村婆古塘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磊成立时间2021/02/09注册资本人民币11079.36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0400MA4T3TGC6B所属行业居民服务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9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2湖南省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353常宁市水口山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5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4102.005689-77.843086-77.84308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9259.7738334339.4348704920.338963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05/311845.819884-25.561966-25.561966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5537.59953710629.5544284908.045109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6/30371.845183-41.319146-41.31914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5214.404137282.8340214931.570116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湖南省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788号建工新城综合楼701-718、720、721、723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0000MA4RA2EN6U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持有产(股)权比例35.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5.0000%转让方决策文件湖南省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纪要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6次会议纪要转让方承诺我方拟将持有的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其他披露内容1、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3、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其他信息详见湘建会审字(2025)01376号专项审计报告、京坤评报字【2025】0782号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人民币2201.50万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即交易价款的30%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抵作部分首付款;剩余交易价款须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须由受让方自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鉴证复核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就剩余70%交易价款向转让方提供其认可的由国有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受让方在支付上述剩余70%交易价款时,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201.50万元报价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65.7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就剩余70%交易价款向转让方提供其认可的由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以下简称“银行保函”)
3、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每逾期一日则按10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其报名交纳的标的交易保证金665.75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须由受让方自本项目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鉴证复核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如受让方逾期支付剩余70%交易价款,则每逾期一日,则按10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6、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未按规定出具银行保函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65.7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指南竞价须知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挂牌截止日17:30前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性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6-2909:00:00至2026-08-0717:3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665.75万元,截止时间2026-08-0717:3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65.75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南银行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0309000016567公告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相关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
增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服务费--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毛经理咨询电话13755197121(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项目经办人周经理18607317736(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201.50万元报价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65.7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剩余70%交易价款向转让方提供其认可的由四大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以下简称“银行保函”)
3、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每逾期一日则按10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其报名交纳的标的交易保证金665.75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须由受让方自本项目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鉴证复核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如受让方逾期支付剩余70%交易价款,则每逾期一日,则按10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6、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未按规定出具银行保函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65.7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