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详情描述标的物详情本次拍卖标的为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买人取得资格后,将依法享有两公司全部股权及重整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同时需按《重整计划》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具体详情如下:一、标的对应企业工商信息(一)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11005511729684注册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雩北村股东:张浩(持股比例75%)、蔡军(持股比例25%)法定代表人:蔡军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加工、再利用
成立日期:2010年2月24日登记机关: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11020746511801注册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雩北村股东:陈盛旺(持股比例99%)、强龙公司(持股比例1%)法定代表人:陈盛旺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水泥、砂子、石子、粉煤灰、矿粉、石灰、石膏、建材的销售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8日登记机关: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标的对应重整范围内资产状况本次重整范围内资产评估总价2138.586万元,均为强龙公司、浩韵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核心资产,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无证建筑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资产存在部分抵押情形,具体明细如下:(一)土地使用权(评估价998万元)强龙公司名下工业土地一宗,位于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雩龙路西侧3号地块,面积22031.5平方米(约33亩),权利证书号:镇国用(2012)第16106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2年2月28日
抵押情况: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抵押权金额771.70万元,抵押范围含土地及抵押登记时已建成的办公楼、宿舍楼及东侧建筑、化验楼
(二)无证建筑及附属设施(评估价1035万元)两公司厂区内无证建筑8幢,建筑面积合计13037.36平方米,含办公楼、宿舍楼及东侧建筑、化验室、料仓等;附属设施含地坪、围墙等
特殊说明:部分建筑存在他人主张所有权情形,经管理人核查未予认定,后续如确认非两公司资产且权利人不同意一并处置的,将剔除出重整资产范围(明细见拍卖公告内表格)(三)设备(评估价105.586万元)机器设备:混凝土搅拌站等核心生产设备(混凝土搅拌站在抵押后被对外转让,所有权属第三方,但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要求一并处置);办公设备:空调、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办公配套设备
抵押情况:混凝土搅拌站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抵押权金额121.83万元
三、标的核心权利义务1.权利:竞买人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后,依法享有两公司100%股权及重整范围内全部资产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可自行制定并实施企业经营方案,独立享有经营收益
2.义务:(1)按《拍卖公告》约定支付拍卖价款、全额清偿职工债权,承担相关税费及平台服务费;(2)配合管理人完成资产交接、出资人权益调整及股权变更手续;(3)自行解决标的相关的办公楼3楼占用、料仓租赁、第三方资产存放等问题,承担标的全部瑕疵及运营风险;(4)遵守《重整计划》约定,配合管理人推进重整程序,承担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相关责任
管理人关于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公告2024年4月10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京口法院或法院)作出(2024)苏1102破申4号民事裁定,受理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3月25日,京口法院作出(2025)苏1102破申7号民事裁定,受理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韵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4月21日,京口法院作出(2024)苏1102破7号之一、(2025)苏1102破7号民事裁定,裁定强龙公司、浩韵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2026年1月13日,京口法院作出(2024)苏1102破7号之二、(2025)苏1102破7号之一民事裁定,自2026年1月13日起对强龙公司、浩韵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6年2月5日,京口法院作出(2024)苏1102破7号之四、(2025)苏1102破7号之三民事裁定,批准《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两公司重整程序
为依法高效推进重整工作,落实《重整计划》要求,发挥重整程序对债务人资产的高效盘活作用,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强龙公司、浩韵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现就拍卖事项公告如下: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和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文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15日10时至2026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平台(处置单位: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强龙公司、浩韵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拍卖活动
一、重要提示(一)本拍卖公告依据经京口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制定,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重整投资人竞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重整计划》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本次竞价标的对应资产信息、了解竞价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权属、债权债务、权利瑕疵、他人主张所有权、资产被占用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自愿接受《重整计划》约定的权利义务安排,请竞买人审慎参与竞拍
(四)本次重整投资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重整投资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及《重整计划》披露外,竞买人应对重整投资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被占用、账册等财务资料缺失、欠缴税费、无法过户、无法交接、违章建筑、他人主张所有权等瑕疵或风险
(五)重整投资标的涉及的过户手续等可能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按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竞买人在重整程序中因债务豁免等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并承担
(六)竞拍成交后,竞买人需按《重整计划》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
(七)重整投资人确定后15日内,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约定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交接协议,完成重整范围内资产、印章、财务资料及两公司其他相关资料的移交
(八)管理人有权依据《重整计划》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每轮拍卖流拍后至下一轮拍卖公告发布前,竞买人可与管理人协商变卖方式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协商变卖款不得低于本轮流拍价;若两家以上意向竞买人申请协商变卖,管理人停止变卖程序,继续以拍卖方式招募
二、企业概况(一)工商信息1.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11005511729684注册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雩北村股东:张浩(持股比例75%)、蔡军(持股比例25%)法定代表人:蔡军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加工、再利用
成立日期:2010年2月24日登记机关: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11020746511801注册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雩北村股东:陈盛旺(持股比例99%)、强龙公司(持股比例1%)法定代表人:陈盛旺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水泥、砂子、石子、粉煤灰、矿粉、石灰、石膏、建材的销售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8日登记机关: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资产状况本次重整范围内资产评估总价为2138.586万元,具体如下:1.土地使用权:强龙公司名下有一宗工业土地,位于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雩龙路西侧3号地块,面积22031.5平方米(约33亩),权利证书号为镇国用(2012)第16106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2年2月28日
评估价为998万元该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对办理抵押登记时已建成的办公楼、宿舍楼及东侧建筑、化验楼享有抵押权,土地及建筑物的抵押权金额为771.70万元
2.无证建筑及附属设施:两公司厂区内无证建筑有8幢,建筑面积合计13037.36平方米,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及东侧建筑、化验室、料仓等
附属设施包括地坪、围墙等评估价为1035万元
部分无证建筑及附属设施存在他人主张所有权情形,管理人目前未予认定,此后如经依法确认不属于两公司的资产,且权利人不同意管理人一并处置的,将不纳入重整资产范围具体如下表
强龙公司办公楼3楼存在部分房间被占用情况,相关问题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协商解决
序号建筑面积(㎡)建筑名称评估价(万元)18572.77料仓3952601.17搅拌楼843281.99大棚(内为割石机)254116.02通道大棚95308.68化验楼二楼(不包含门外平台)266571.71宿舍楼二楼457685.81仓库挡墙及外墙7788367.63仓库地坪38合计6993.设备:主要包括混凝土搅拌站等机器设备,以及空调、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办公设备
评估价为105.586万元其中混凝土搅拌站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抵押权金额为121.83万元
上述混凝土搅拌站在抵押后被对外转让,目前所有权属于第三方,但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要求将上述混凝土搅拌站与两公司名下资产一并处置
(三)特殊事项说明1.第三人在强龙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前已将割石机存放在强龙公司厂区料仓内,该割石机不属于重整资产范围
第三人与强龙公司签订了料仓租赁协议,约定承租料仓约4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5年4月20日至2030年4月19日,租金已付至2028年12月底
目前第三人拒绝解除租赁协议且不同意将割石机移出,相关租赁和割石机存放问题由重整投资人自行解决,管理人及法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强龙公司财务资料存在缺失,管理人仅接管到2018年-2022年8月财务记账凭证,无法确定其破产受理日账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浩韵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91.252035万元,负债总额226.81234万元,所有者权益-35.560305万元
3.截至2026年1月30日,两公司共有33家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金额14145.597914万元,其中核定有财产担保债权1笔1890.446528万元、税款债权1笔339.78392万元、普通债权26笔8308.825523万元、劣后债权5笔212.800076万元,最终债权情况以京口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4.强龙公司办公楼3楼部分房间存在被占用情况,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协商解决,管理人及法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拍卖标的及价款相关1.拍卖标的: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对应两公司全部股权及重整范围内资产)
2.评估价:2138.586万元;3.起拍价:876万元;4.保证金:200万元(为每轮拍卖固定金额,竞拍成功后自动转为拍卖款);5.增价幅度:10万元;6.重整偿债资金构成:竞买人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后,除支付拍卖对价外,需另行全额清偿两公司职工债权150.033236万元;重整偿债资金=拍卖价款+职工债权清偿款
四、竞买人条件(一)基本要求1.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具备相应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提供相应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支付全部款项
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项资格条件
5.竞买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该竞买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竞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拍,但竞价人与委托代理人须最晚于竞拍开始前7日(含当日)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竞价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确认成交信息并签署相关文件
7.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报名要求竞买人应当最晚于竞拍开始前5日(含当日)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管理人做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公开竞拍,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参加
报名材料具体如下:(1)竞买人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联合竞买人需说明各主体角色分工、权利义务);(2)竞买人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等,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主体的相关情况);(3)相关附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本次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⑤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竞买人为个人的,相关附件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竞买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正文及附件,企业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由本人或受托人签名;对竞买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竞拍的,应在缴纳保证金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五、咨询与调查(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开始前5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二)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初步形式审核通过、完成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可向管理人申请对强龙公司、浩韵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同时需按管理人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
(三)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重整投资标的的一切情况均完全了解,并接受重整投资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重整投资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一)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向管理人申请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成交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各自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可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过户办证费等明确或潜在的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协助重整投资人办理股权过户登记及资产交接手续
竞买人应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竞价资格、股权过户、实物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等情况,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过户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强龙公司、浩韵公司产生的其他税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重整计划执行导致债务豁免可能产生的税收风险,以及因账册等财务资料缺失等导致的后续税务风险
十、保证金及服务费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等额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拍卖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职工债权清偿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汇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北固支行;账号:10313401040017081】,汇款时备注:强龙公司和浩韵公司重整投资人拍卖款、职工债权清偿款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价值较大,保证金、成交款金额较高,竞买人支付时可能遇银行当日限额问题,需自行提前了解各大银行充值、支付限额并做好准备(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四)公告付款期内,拍卖余款、职工债权清偿款未足额到账的,视为悔拍,已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将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由买受人依据订单支付;标的物成交后产生的服务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职工债权清偿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悔拍人不得参加重新竞买
十一、成交确认(一)竞买人在交清全部款项(含拍卖价款、职工债权清偿款)、支付软件服务费并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正式成为两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及软件服务费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标的物按现状交付;逾期不签署或未办理交接的,买受人已支付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管理人不再承担标的物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已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两公司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1.经核查不符合竞买资质的;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办理成交确认及资产交接手续的;3.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竞拍的;4.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放弃参与重整或不配合推进重整程序,妨碍重整进程的
(四)重整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管理人可重新启动投资人招募程序:1.竞拍成交后拒绝付清全部款项(含职工债权清偿款)的;2.竞拍成交后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五)重整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身份,并重新启动招募程序:1.不符合本次竞买人条件的;2.竞买人存在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3.拒绝接管重整资产、拒绝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或以书面方式明示放弃投资人身份的
(六)管理人重新启动投资人招募的,从原投资人已付款中扣除200万元(等值保证金),与新招募的拍卖/变卖价款一并作为重整偿债资金;扣除后的余款在新投资人确定后无息退还原投资人;若新重整偿债资金与扣除的200万元之和低于原投资人应支付金额,差额部分由原投资人补足,管理人可从应退余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依法追偿
十二、重整计划相关执行要求(一)出资人权益调整:重整投资人付清全部款项后1个月内,两公司原股东的股东权益均调整为零,100%股权无偿调整至重整投资人名下(重整投资人与原股东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原股东应配合完成股权变更手续,若原股东股权存在查封、质押情形,相关权利方应配合解除;拒不配合的,管理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解除查封、涤除质押登记
(二)经营管理:重整投资人接收重整资产后,依法享有两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可自行制定并实施经营方案,独立承担经营风险;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新产生的债务,由两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依法清偿
(三)资产接管责任:重整投资人拒绝接收重整范围内资产及相关资料,或拒绝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资产及资料的灭失、损毁等一切风险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6个月,自重整计划批准次日(2026年2月6日)起算;若期限内未能执行完毕,管理人有权在届满前15日向京口法院申请延长执行期限
(五)债权清偿相关:重整偿债资金由管理人全部用于清偿两公司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各类债权,清偿顺序按《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约定执行
十三、特别提醒(一)本次重整投资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开展尽职调查,未看样、未调查的,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全部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向市场监督、税务、国土、规划等政府部门,咨询标的股权/资产权属、过户要求、税费标准等事宜,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拍卖标的对应的股权/资产的抵押、司法冻结、担保等权利负担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尽职调查,买受人承担标的存在的一切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四)强龙公司、浩韵公司的资产包含部分无证房产,竞买人需自行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无证资产的使用、整改或拆除事宜,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公告发布后至重整投资人资格成交前,如出现任何影响两公司重整的重大事件,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公告并终止拍卖程序,且无需对竞买人为报名、尽调所投入的工作、费用及产生的损失进行任何补偿
(六)《重整计划》对出资人、债务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严格按照《重整计划》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十四、未尽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执行,具体可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8052805817杨律师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竞买须知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15日10时至2026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平台(处置单位: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拍卖活动,现就网上竞买事宜告知如下:一、基本规则本次拍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拍卖公告》及《镇江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镇江浩韵运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全面了解拍卖相关要求,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并遵守上述全部文件内容
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参与本次拍卖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所有条款,对自身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竞买人需按《拍卖公告》要求完成线上报名及线下材料提交,经管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