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2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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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4.6364%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374279

35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16
起始日期
2026-07-17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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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5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丰台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7-16
  • 结束日期:2026-07-17
  • 地址:北京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4号楼1至17层101内9层902
  • 评估价:55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存在权属
    看样时间:看样:自即日起至拍卖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台区四合庄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3996553070000.0
    转让方: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合ÂÂ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Â标的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4.6364%股权处置依据1.(2025)苏1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2.(2025)苏12强清1号决定书

标的所有人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标的物介绍企业名称: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合ÂÂ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99655307L注册资本:7857.1429万元营业期限:2014\/05\/23至2064\/05\/2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4号楼1至17层101内9层902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产品设计;模型设计;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灯具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任何担保责任

清算组按照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涉及的各项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限购情况:未知,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作股权转让的任何承诺

3、对于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请竞买人进行自主调查,清算组并不对此提供任何保证或承诺

4.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全面核查标的股权的全部权属状况,充分预估并自愿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被质押、冻结、查封、存在权属争议或权利负担等全部已知及未知的法律与商业风险

清算组对标的股权可能存在的任何权利瑕疵及由此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担保及赔偿责任

5、拍卖成交后,清算组将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股权变更登记的全部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亦由买受人承担

竞拍时间:2026年7月16日10时至2026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二、咨询与看样:自即日起至拍卖日前(限工作时间)接受咨询;了解标的物详情请咨询:郭女士,18952605111

三、特别提醒1.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清算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公告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任何担保责任

清算组按照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涉及的各项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限购情况:未知,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作股权转让的任何承诺

5.对于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请竞买人进行自主调查,清算组并不对此提供任何保证或承诺

6.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全面核查标的股权的全部权属状况,充分预估并自愿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被质押、冻结、查封、存在权属争议或权利负担等全部已知及未知的法律与商业风险

清算组对标的股权可能存在的任何权利瑕疵及由此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担保及赔偿责任

7.拍卖成交后,清算组将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股权变更登记的全部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亦由买受人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1.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法定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应于2026年7月15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权利证明文件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2026年7月15日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拍卖程序与款项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账号:32050176863600002894】,汇款时备注:东旭基金中心股权拍卖款;并于余款缴纳后7日内到清算组办公处(泰州市海陵区万达广场金街E-159)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视为标的物已按现状交付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清算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清算组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过户交付,过户是否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1.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补交重新拍卖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详见《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2.悔拍后,清算组有权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其他事项1.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15日前与清算组联系

2.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

拍卖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重新公告3.清算组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拍卖

拍卖时间如有变更,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另行公告4.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全部文件,并确保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所有条款

因竞买人未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5.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平台公布信息及清算组解释为准,请向拍卖人咨询

清算组咨询电话:18952605111(郭女士)监督机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须知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清算组将于近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

现将网上拍卖相关事宜告知各竞买人: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应法律法规制定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了解本次拍卖活动的全部规则

二、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全额缴纳标的物拍卖保证金的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加拍卖前应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

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东旭基金中心清算组办公处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旭基金中心清算组办公处办理相关手续

如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将认定竞买行为为淘宝系统登记的竞买人之行为

四、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拍前三日向清算组提交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五、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其他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均可关注、参与、监督本标的拍卖过程

六、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对拍卖标的物的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清算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清算组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过户交付,过户是否成功的风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十一、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账号:32050176863600002894】,汇款时备注东旭基金中心股权拍卖款;并于余款缴纳后7日内到清算组办公处(泰州市海陵区万达广场金街E-159)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逾期未缴纳余款或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悔拍,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视为清算组已按现状交付全部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及时领取过户所需法律文书,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其他不利后果

十二、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应及时领取所需法律文书,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与竞买的人员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要求;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清算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规定,清算组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清算组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清算组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清算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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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4号楼1至17层101内9层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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