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601,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提示】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即视为买受人作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五、【保证金交纳】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锁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六、【标的物瑕疵】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余款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拍卖余款后,应按照拍卖公告的指引告知法院并等待进一步通知,严禁未经法院的许可自行处置拍卖标的物,如开锁换锁、清空、搬迁、拆卸等
待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八、【悔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税费负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禁止扰乱拍卖秩序】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暂缓、中止、撤回拍卖(变卖)】根据法律规定,有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三、【送达地址确认】为便于联系买受人以及买受人能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以及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导致法院无法联系买受人或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注:以下资料摘自广东天一资产价格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广天一评字(2026)03TZC第004号资产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评估对象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申报的1个项目,冼振星在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51864股股金,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评估范围及概况1、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截止2025年11月28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申报评估、拟进行财产处置涉及的冼振星在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51864股股金
2、概况:1资产分布与分类申报拟进行财产处置的资产包括1项股金,属于冼振星在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51864股股金
2资产现状和管理状况评估对象为冼振星股金/股票,截止评估基准日,股数余额为151864股
3核实情况经过核实,资产数量与申报相符
委托人承诺具体评估对象和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和范围一致、不重不漏,以委托人提供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委托书》为准
二、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28日
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相关事项说明:(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的理由:为确切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有利于本项目评估目的顺利实现,委托人在征求评估机构专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28日
(二)本次评估的一切取价标准和利率、汇率、税率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和利率、汇率、税率
三、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选择市场法的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本公司认为,除本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前提、假设条件下,申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28日表现的市场价值反映如下:评估总值为199,448元(取整至个位,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肆佰肆拾捌元整)
(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资产评估明细表序号投资入股银行户名股金账号委评股份数量(股)评估单价(元)评估价值(元)备注1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冼振星/151,8641.31199,448——合计————151,864——199,448——四、评估假设(一)评估前提本次评估是以资产继续使用为评估假设前提
以评估对象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正处于使用状态且将继续使用下去为评估假设前提
(二)基本假设1、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真实、有效、准确为假设条件
2、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为假设条件
3、以经营业务及评估所依据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汇率等没有发生足以影响评估结论的重大变化为假设条件
4、以没有考虑遇有自然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没有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为假设条件
(三)具体假设1、评估结论是以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按现有规模、现存状况、按法定用途使用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28日市场价值的反映为假设条件
2、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拥有完全产权为假设条件
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是依据上述评估前提、基本假设和具体假设,以及本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原则、依据、条件、方法和程序得出的结果,若上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一般会自行失效
五、特别事项说明(一)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被评估单位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在评估过程中,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权依据、财务会计数据等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应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若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有意隐匿或提供虚假的资料以使评估人员在评估对象产权调查和评定估算中产生误导,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本次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四)本报告对被评资产和相关债务所进行评估系为客观反映被评资产的价值而作,本公司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必须按本报告的结果和表达方式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是否进行、如何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需由被评估单位的上级财税主管部门决定,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本次评估对象股金151864股,属于少数股权,因此我们不具备对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价值(净资产价值)进行整体评估,并在确定其净资产价值的基础上折算出每股股金价值的条件
若对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价值(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在确定其净资产价值的基础上折算出每股股金价值,其结果与我们根据每股收益情况采用收益法计算得出的每股股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六)在评估基准日后、报告有效期之内,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明显变化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有关资产的评估值
(七)除非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评估值以被评估单位对有关资产拥有完全的权利为基础,未考虑由于被评估单位尚未支付某些费用所形成的相关债务,我们假设资产受让方与该等负债无关
(八)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影响资产评估值得特殊事项,在委托时和评估现场中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十)本次评估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未提供账务报表、固定资产明细账等财务资料,我们未对其财务状况进行核实
(十一)本次评估未考虑因评估对象交割、过户时而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含补缴税费及代被执行人缴纳违章罚款、年票、保险等)对评估对象价值或价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实际使用报告的结果时应结合其他因素参考使用★报告使用人在评估报告使用过程中应关注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一)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载明的其他报告使用人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
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评估报告未经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完成备案,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六)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