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德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备注:1.该股权已被冻结;2.该股权存在优先购买权人;3.特别说明:买受人需接受以下方案:承诺用山东德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抵扣或以其他方式解决新天地小区业主起诉并执行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办证违约金系列案件的执行款【截至2026年5月8日,上述执行案款为13042829.26元,详见附表】;所欠每位业主的违约金以法院出具的2026年5月8日(含)之前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金额为准;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如不按照上述方案履行,则应当在承诺范围内对附表中列明的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所欠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德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的拍卖公告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6日10时至2026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德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备注:1.该股权已被冻结;2.该股权存在优先购买权人;3.特别说明:买受人需接受以下方案:承诺用山东德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抵扣或以其他方式解决新天地小区业主起诉并执行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办证违约金系列案件的执行款【截至2026年5月8日,上述执行案款为13042829.26元,详见附表】;所欠每位业主的违约金以法院出具的2026年5月8日(含)之前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金额为准;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如不按照上述方案履行,则应当在承诺范围内对附表中列明的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所欠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起拍价:80000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确认委托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35-6921657
拍卖标的物为公司股权,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烟台市莱山支行,账号:6228400268224148361)
余款全部缴纳后,买受人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法院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竞拍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贷款服务、相关拍卖流程问题等请咨询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5653564577法院咨询电话:0535-6921657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寨大牌坊北20米清泉国旅三楼执行局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7月7日拍卖须知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6日10时至2026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德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备注:1.该股权已被冻结;2.该股权存在优先购买权人;3.特别说明:买受人需接受以下方案:承诺用山东德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抵扣或以其他方式解决新天地小区业主起诉并执行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办证违约金系列案件的执行款【截至2026年5月8日,上述执行案款为13042829.26元,详见附表】;所欠每位业主的违约金以法院出具的2026年5月8日(含)之前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金额为准;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如不按照上述方案履行,则应当在承诺范围内对附表中列明的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所欠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确认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收到我院出具的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行政罚款等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二、买受人收到我院的成交裁定书之日可交接标的物
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烟台市莱山支行,账号:6228400268224148361)
余款全部缴纳后,买受人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法院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五、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贷款服务、相关拍卖流程问题等请咨询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5653564577法院咨询电话:0535-6921657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寨大牌坊北20米清泉国旅三楼执行局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