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8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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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万股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390878

8.41万元
用途
99.98%
折扣率
2026-07-17
起始日期
2026-09-15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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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4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铜陵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7-17
  • 结束日期:2026-09-15
  •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万股股权
  • 评估价:12.3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9.98%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限购和资质:限购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及当地政府
    支付方式:现金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拍卖对象:枞阳农村商业银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万股股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拍品所有人刘**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万股股权

2、限购情况:无,详见国家及省市等相关政策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

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4、特别提醒: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拍品状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其它事宜请向拍卖公司或池州市法拍中心咨询了解

';变卖公告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17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法院户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

刘**名下持有的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万份股权,评估价:123700元

起拍价:84116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第一条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二条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

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

第三条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六)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4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十一)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不得作为发起人:(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六)代他人持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股权;(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第四条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注:三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平台企业、有不良贷款的个人及企业都不能入股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股权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及风险

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合肥拍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

咨询方式:池州市法拍中心:18856623926(请于工作时间)辅助机构咨询方式:陈经理13645515784四、瑕疵提醒

1、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拍品状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仍按原拍次进行且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我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变卖期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五、利害关系人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整个过程

六、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我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变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八、款项支付

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交齐变卖价全款,该款项将被冻结变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该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竞价程序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尾款支付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仍按原拍次进行且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我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银行帐号:20000570066710300000106407945,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过户事项

对拍品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为避免税款流失,若被执行人不缴纳税费,可由竞买人代缴,竞买人可在代缴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纳税凭证提交至法院,由法院从拍卖款项中返还代缴款项;竞买人逾期提交纳税凭证的,可另诉主张

十二、变卖未成交

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竞买人被冻结的该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付款提醒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变卖全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其他事项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66-2217152池州市法拍中心:18856623926(请于工作时间)辅助机构咨询方式:陈经理1364551578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变卖须知现就该次公开变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第一条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二条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

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

第三条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六)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4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十一)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不得作为发起人:(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六)代他人持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股权;(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第四条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注:三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平台企业、有不良贷款的个人及企业都不能入股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对该标的物的投资,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政府或相关园区等的入户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向当地政府和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咨询,否则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法官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交齐变卖价全款,网拍平台将冻结该款项

变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该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本次变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的调查情况等,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公告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我院和合肥拍吧科技有限公司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院和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已交变卖价款后的尾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相关手续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仍按原拍次进行且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我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变卖公告)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对拍品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为避免税款流失,若被执行人不缴纳税费,可由竞买人代缴,竞买人可在代缴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纳税凭证提交至法院,由法院从拍卖款项中返还代缴款项;竞买人逾期提交纳税凭证的,可另诉主张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暂缓、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66-2217152池州市法拍中心:18856623926(请于工作时间)辅助机构咨询方式:陈经理1364551578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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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万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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