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09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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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南渡金穗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的85%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3928

7.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0
起始日期
2026-08-1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常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8-10
  • 结束日期:2026-08-11
  •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南渡金穗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 评估价:7.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变卖)标的调查情况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财产权拍卖(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名称溧阳市南渡金穗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的85%股权处置依据司法裁定权证情况(2025)苏0481执6882号所有人朱和平权利限制情况1、公司股权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冻结;2、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朱和平所持有的溧阳市南渡金穗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的85%股权

2.估价情况:协议价74000元

3.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4.税费负担:税费依法承担,无法律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5.瑕疵情况:无6.特别告知:1.该股权未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处置价系协议价,溧阳市南渡金穗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本院尚不清楚,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风险,请竞买人慎重竞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溧阳市南渡金穗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溧阳市南渡金穗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2.买受人在竞拍前,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股权过户的相关事宜

3.拍下即默认继受该股权的所有权利及义务

4.拍卖成交后,有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5.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溧阳市南渡金穗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的85%股权的拍卖集中公告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519/06,户名:溧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特别提醒:能否贷款请点击页面右侧“一键申请贷款”红色按键进入查看,贷款资格等事项由相关银行审核决定

一、拍品名称:溧阳市南渡金穗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的85%股权

(详情参见《拍卖(变卖)标的物调查表》)二、本标的拟进行网上两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及价格信息——2026年8月10日10时至2026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7.4万元;保证金:1.4万元;加价幅度:140元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及价格信息——2026年6月29日10时至2026年6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5.92万元;保证金:1.1万元;加价幅度:110元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溧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应符合有关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约束的条件及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1、自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3)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4)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三天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接受电话咨询

(此标的不安排看样)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对拍品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均依法承担,出卖方应承担税费从拍卖款中扣除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题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溧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溧阳天目支行,账号:6232636100146894467),如在上述付款期内余款到不了法院,视为违约,保证金依法没收,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昆仑街道蒋店南路8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并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标的物交付期限为成交确认书签订后60日内

负责本案承办法官电话:0519-68265618(王法官);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921058470(周先生);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519-87033959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19-87116622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昆仑街道蒋店南路88号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26年7月7日拍卖须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就有关拍品的网上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品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品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品,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品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对拍品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品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列入本拍品拍卖黑名单,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拍品,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拍品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品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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