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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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江苏万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万邦石油化工南京有限公司1%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5287

7.37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0
起始日期
2026-07-21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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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37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南京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7-20
  • 结束日期:2026-07-21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8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号楼B栋203室
  • 评估价:7.372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03室
    小区:0号星座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130000.0
    转让方:江苏万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庆华
    座位数:330号星座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该标的物是否有实际商业价值,是否具备行使权利的条件,是否存在出资瑕疵与股东附随义务,是否存在过户障碍及其他瑕疵,均需要竞买人自行调查判断

竞买人竞拍视为对前述情形可能存在而自愿承担风险的承诺,江苏万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前述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span><\/td><\/tr>3、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流程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向工商登记等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管理人不做过户的保证

<\/td><\/tr>4、江苏万邦石油化工南京有限公司章程对股东合作方式、股东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江苏万邦石油化工南京有限公司章程,充分理解其规定

<\/span><\/td><\/tr>税费承担<\/td>税费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江苏万邦石油化工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0日,注册资本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宗庆华,住所址为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8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号楼B栋203室

公司经营范围:炼油助剂、塑料添加剂研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机电设备、阀门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联网产品检测;物联网产业投资;智能交通、物联网技术的系统研发、信息咨询及相关硬件制造、系统集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重要提示(一)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置的江苏万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产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及相关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交付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以及一切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与江苏万邦石油化工南京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了解股权购买政策和规定,成交后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而影响股权过户或产生其他费用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人不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作承诺和保证

(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

三、竞价时间:2026年7月20日10时至2026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撤回拍卖

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四、拍卖方式、拍卖价格及费用承担: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73728元;保证金:7000元;加价幅度:700元对于挂牌拍卖的资产,根据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根据淘宝网破产处置频道最新规则,自2019年4月18日24起,淘宝拍卖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淘宝支付,并非管理人收取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与管理人联系安排看样,看样联系人:陶女士,联系电话:18952749814

六、拍卖保证金及尾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需在竞价成功后15日内缴入管理人账户

本次财产拍卖不支持贷款,请各竞买人提前准备好资金如以“需以此标的过户后办理贷款”为由催促管理人,催促无效

七、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和规定要求,竞买人竞买前应当向当地职能部门了解购买政策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一日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主体信息)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无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一般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为本次拍卖提供服务的网络服务者;3、承担本次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管理人;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八、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九、异议申请: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

十、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本标的物的其他股东,但其他股东未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17日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当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时,如果一方已出价,则另一方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

实际最高出价者将赢得拍卖财产十一、标的交付及过户:买受人缴纳拍卖全部价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大厦14楼,联系电话:0514-82987036)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确认书后,管理人提请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二、买受人违约责任:买受人违反约定,未能及时足额支付任何一笔拍卖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全额保证金管理人予以没收,且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破产强清平台软件服务等费用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拍成交报告书》,报告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司法拍卖网拍成交报告书》载明的内容不是拍卖成交的依据,拍卖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并生效以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为准

十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0514-82987036,1895274981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14楼江苏万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三日江苏万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20日10时至2026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表示完全知晓本次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规则、本须知以及竞买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书面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正式开拍前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且款项付清后,须由竞买人到管理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江苏万邦石油化工南京有限公司股权购买政策和规定,竞买人竞买前应当向江苏万邦石油化工南京有限公司和当地职能部门了解购买政策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并在缴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1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确认书后由管理人提请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未现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参与报名的视为已知悉并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所有拍卖附件所披露的所有信息与风险

未现场看样产生的相应后果自负八、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标的的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

标的移交及过户登记手续等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过户产生的税金,由买卖双方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和缴纳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软件服务费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拒不补交的,管理人将申请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拍卖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管理人将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后买受人方可提取标的物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与本次拍卖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特别声明:本拍品为破产财产,管理人通过淘宝网司法辅助服务平台进行拍卖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十七、本次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由管理人行使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0514-82987036,1895274981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14楼江苏万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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