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5 03:4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破)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破)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7088

20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7
起始日期
2026-08-18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00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滨海新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8-17
  • 结束日期:2026-08-18
  • 地址:天津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1901-1902
  • 评估价:20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部门或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19010000.0
    转让方:国泰金
    法定代表人:周鸿
    经济类型:国有
    营业收入:100000000.0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为人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span><\/p><\/td><\/tr>附随义务<\/span><\/span><\/p><\/td>投资人应当满足当地金融监管的要求,并且承诺按照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向国泰金租实缴10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款项,但是国泰金租10%股权由债权人债转股持有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注册的股东为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市源盛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00%、29.00%、15.00%、6.00%

2023年12月2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津0116破申1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金租”)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二、拍卖标的标的物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标的物所涉及的权利重整后的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权利来源(2023)津0116破申109号民事裁定书、(2024)津0116破10号决定书竞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保证金20,00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附随义务投资人应当满足当地金融监管的要求,并且承诺按照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向国泰金租实缴10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款项,但是国泰金租10%股权由债权人债转股持有

三、竞拍人资格1、报名资格(1)竞拍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满足《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的各项要求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满足《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财务条件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3)对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发起人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购重组高风险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应适用有关批复或特殊政策性规定

同时管理人保留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对竞拍人资格要求的权利

(4)国泰金租注册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参与竞拍并最终成交的买受人在后续经营活动中须遵守天津市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与要求,详情请联系管理人

(5)竞拍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竞拍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竞拍人不具备资格条件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拍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应当确定一名主投资方,主投资方出资比例不低于国泰金租全部股本的51%,且应当满足本拍卖方案报名资格中设定的财务资格条件和其他监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拍卖方案报名资格中设定的资格条件(7)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竞拍人的主体资格有其他相关规定的,竞拍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8)管理人、人民法院及金融监管机构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审慎监管等要求,认为竞拍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能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适宜参与投资人竞任程序: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被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存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他对金融租赁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监管要求根据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有一名符合规定条件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1%的主要出资人

竞拍人应当具备如下财务条件,具体详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行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监管评级良好;具有有效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境外商业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当局已经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最近1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0%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企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通过集团内投资、运营公司持有金融租赁公司股权的,可以按照集团合并报表数据认定规定条件

(3)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资源、人才储备、管理经验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等方面具有成熟经验;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接受金融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需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4)依法设立或授权的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3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人: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被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存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他可能会对金融租赁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6)金融租赁公司股东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股东义务外,还应当承担以下股东义务: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采取风险处置措施、责令转让、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或者在同一出资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股权等情形除外;主要股东承诺不将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质押或设立信托;主要股东应当在必要时向金融租赁公司补充资本,在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7)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金融租赁公司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情形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破产重整的金融租赁公司,其重整后的主要股东应当符合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行政许可条件

四、竞价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税费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根据本次拍卖及破产案件进程、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本次竞价的拍卖费用及其他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数额

六、标的交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账户名称: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大街支行账号:02120101040029135)

2.竞得者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拍卖成交

3.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的权利灭失等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管或赔偿责任

4.如标的物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特别说明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破产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拍卖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竞买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拍卖工作3.根据阿里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最新规则,阿里拍卖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软件服务费

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收取金额上限为50万元

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直接向淘宝支付,非拍卖人收取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七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拍卖人的支付宝账户

4.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咨询电话:18010141256(邹律师)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注册的股东为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市源盛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00%、29.00%、15.00%、6.00%

2023年12月2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津0116破申1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金租”)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二、拍卖标的标的物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标的物所涉及的权利重整后的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权利来源(2023)津0116破申109号民事裁定书、(2024)津0116破10号决定书竞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保证金20,00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附随义务投资人应当满足当地金融监管的要求,并且承诺按照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向国泰金租实缴10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款项,但是国泰金租10%股权由债权人债转股持有

三、竞拍人资格1、报名资格(1)竞拍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满足《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的各项要求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满足《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财务条件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3)对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发起人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购重组高风险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应适用有关批复或特殊政策性规定

同时管理人保留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对竞拍人资格要求的权利

(4)国泰金租注册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参与竞拍并最终成交的买受人在后续经营活动中须遵守天津市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与要求,详情请联系管理人

(5)竞拍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竞拍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竞拍人不具备资格条件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拍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应当确定一名主投资方,主投资方出资比例不低于国泰金租全部股本的51%,且应当满足本拍卖方案报名资格中设定的财务资格条件和其他监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拍卖方案报名资格中设定的资格条件(7)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竞拍人的主体资格有其他相关规定的,竞拍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8)管理人、人民法院及金融监管机构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审慎监管等要求,认为竞拍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能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适宜参与投资人竞任程序: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被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存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他对金融租赁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监管要求根据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有一名符合规定条件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1%的主要出资人

竞拍人应当具备如下财务条件,具体详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行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监管评级良好;具有有效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境外商业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当局已经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最近1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0%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企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通过集团内投资、运营公司持有金融租赁公司股权的,可以按照集团合并报表数据认定规定条件

(3)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资源、人才储备、管理经验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等方面具有成熟经验;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接受金融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需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4)依法设立或授权的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3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人: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被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存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他可能会对金融租赁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6)金融租赁公司股东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股东义务外,还应当承担以下股东义务: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采取风险处置措施、责令转让、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或者在同一出资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股权等情形除外;主要股东承诺不将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质押或设立信托;主要股东应当在必要时向金融租赁公司补充资本,在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7)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金融租赁公司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情形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破产重整的金融租赁公司,其重整后的主要股东应当符合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行政许可条件

四、竞价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税费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根据本次拍卖及破产案件进程、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本次竞价的拍卖费用及其他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数额

六、标的交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账户名称: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大街支行账号:02120101040029135)

2.竞得者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拍卖成交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天津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1901-1902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