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多机构联合选送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7月24日-2026年08月25日企业名称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查看企业信用资产类型土地流程提交意向洽谈公告详情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一、公司概况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70000万元占股70%,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30000万元占股30%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登记机关为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位于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新民路34号
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负债35.29亿元,公司资产32.86亿元,所有者权益负2.43亿元,2026年4月实施全线保护性停产
公司主要从事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以及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业务,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作为一家能源领域的企业,公司专注于煤炭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具备特定化学品生产的资质
公司在能源行业中展现出较强的发展潜力,通过战略规划和技术创新巩固了其在炼焦和煤炭制品领域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核心资产整体状况良好,具备继续运行的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
二、重整背景2026年6月29日,根据债权人申请,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1503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许昌市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2026)豫1503破7号决定书指定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联合信阳万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金港能源的营运价值,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重整成功,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三、招募目的本次招募旨在引入具有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和行业经验的重整投资人,通过投入资金、技术及管理资源,优化金港能源的资产负债结构,恢复并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保障债权人、职工及股东等各方合法权益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资金来源证明,并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重整投资款
(三)意向投资人应拥有与金港能源主营业务(从事炼焦、煤炭、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业务)相匹配的行业经验或管理能力,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经营方案
(四)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上述条件,并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权利义务
五、招募流程(一)报名阶段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报名地点:信阳市北京路南段金杯财富大厦写字楼13层,信阳万象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黄律师、孙律师联系电话:18638035857、13523435938电子邮箱:2489198828@qq.com(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重整投资意向书》(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相关行业经验等);(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5)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6)资金实力证明文件;(7)联合体报名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角色、权利义务及牵头方
(三)尽职调查阶段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100万元保密保证金后,可对金港能源开展尽职调查
管理人将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尽职调查期限为7日,自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计算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结束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债务清偿方案;后续经营方案及发展规划;职工安置方案;资金来源证明
(五)遴选与确定管理人将在信阳平桥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行业经验、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及清偿率等综合因素,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密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特别说明(一)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判断投资风险(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三)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接受本公告的全部约束条件,并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更多信息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