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多机构联合选送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7月17日-2026年08月17日保证金¥1,000,000查看说明资产类型股权流程提交意向交保证金洽谈公告详情金峰商业(苏州)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金峰商业(苏州)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日作出(2026)苏0509破申91号决定书,决定对金峰商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峰商业”)进行预重整,并确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峰商业(苏州)有限公司的临时管理人
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实现金峰商业的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发布本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并由管理人协助开展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及遴选工作,具体公告内容如下:一、公司概况(一)基本情况金峰商业(苏州)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51842996D,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营业期限至2062年8月14日,注册地址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水秀街500号道谷商务大厦1601,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酒店及物业管理等;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克英,股权由金瑞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股99.9%、自然人马丽持股0.1%
(二)资产情况金峰商业的主要资产:1.土地使用权:经向吴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金峰公司名下持有滨湖核心区商服性质宗地1宗,坐落为松陵镇滨湖新城核心区春江路东侧A2-2,权证号为苏(2021)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44740号,土地面积10095.1平方米,使用起止期限为2052-08-11止,土地用途商服(批发零售、商务办公、住宿餐饮)用地,附记中标注“商务楼(主楼)不可分割产权部分不低于地上商务楼总建筑面积的40%(或不低于15000平方米):裙楼部分产权不可分割销售;地块内可设置面积≤8000平方米的精装修公寓式酒店(按可分割产权酒店控制)”
2.地上在建工程:金峰商业的核心资产为苏州湾-IRC崟瑞商务中心项目在建工程,工程正式名称为吴江金茂中心工程
(1)项目规划金瑞中心IRC(备案名:崟瑞商务中心)项目规划:项目占地10095.1㎡(约15.14亩),总建筑面积164224.46㎡,其中:地上130796.01㎡(计容建筑面积128409.67㎡),地下建筑面积33731.79㎡
绿地率5.0%,容积率12.72建筑密度56%,本项目属超高层建筑,约220.88米,共54层(地上51层,地下3层)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1亿元
项目已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164224.46㎡,可售建筑面积104383.44㎡,全部为非住宅物业,合计296套
规划建筑中,1-4层为甄选商业/美术馆用房,面积1.78万㎡;6-21层为总部办公用房,面积4.04万㎡;23-43层规划为总裁会客厅,面积4.93万㎡;44-52层为国际奢华度假酒店,面积1.36万㎡;B1-B3层为地下车库,规划车位922个,面积3.33万㎡
项目总户数296套,包含总部办公83套、总裁会客厅212套、甄选商业1套
公司拟自持面积约6.5万方上文项目规划数据以尽调核查的数据为准
(3)项目现状及评估情况主体结构于2021年6月,项目于2024年7月21日起停工,幕墙完成度约60%
根据江苏中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名下吴江太湖新城滨湖新城核心区春江路东侧A2-2地块商服在建工程(吴江金茂中心/崟瑞商务中心)出具的估价报告编号中洲房地(2026)估第G1077号评估报告,价值时点2026年5月11日,评估市场总价值84858万元(其中在建建筑物75543万元、土地9281万元、19楼装修34万元);快速变现价值59401万元
二、招募须知(一)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债务人及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三、招募方案(一)重整投资人要求为保障金峰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对金峰商业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进而提高债权人受偿率,重整投资人应具备如下条件:1.重整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金融许可资质的机构不受该限制),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3.重整投资人未来经营及商业规划需符合属地政府的产业规划;4.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前文第1项条件
联合体视为一个整体时应符合上述3个条件(二)重整投资方式本案重整投资方式为开放形式,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多种投资方式,也可以联合多个意向主体进行联合重整投资
重整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全垫资代建、投放共益债、股权式重整等
以上重整投资方式并非固定方式,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也可以提供其他合法合理且可行的投资方式
四、招募流程1.报名(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8月17日12时前到本公告指定地点或邮寄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并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付款时请注明:金峰商业预重整报名保证金
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提交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请意向投资人合理预留邮件在途时间)
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提交;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为“户名: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银行账户:89010078801400001098;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前述报名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2)报名地点及联系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609室;联系人:徐律师,袁律师;联系电话:提交意向后显示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①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行业优势介绍等)及重整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包含必要内容,明确重整投资方式)
②关于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1)
③关于意向投资人承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等内容的投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2)④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文件以及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本次重整投资的决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意向投资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本公告发布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等
⑤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主营业务及其核心竞争优势介绍,资产负债、产业背景证明材料等信息
⑥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因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年度资产数据的,应当提供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⑦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以及产业背景证明材料
⑧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并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
⑨缴纳报名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及意向投资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应将全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①-⑦项材料,第⑧-⑨项材料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提供,除每一联合体成员在其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外且由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外,还应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在全部报名材料上加盖骑缝章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联合体全部报名材料由牵头投资人汇总并负责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逾期提交的,招募方有权不予接收;为确保尽职调查时间充分,意向投资人应尽早完成报名及缴纳报名保证金的工作,且需自行承担因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延迟及/或缴纳报名保证金时间延迟所产生的不利后果
以联合体报名的,未经招募方同意不得增加、减少或变更联合体成员调整后的联合体仍需符合报名条件,否则自动丧失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调整后的联合体成员中,已报名的成员需提交新的报名意向书,新加入的成员需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2、报名前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本案重整报名前,应对金峰商业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金峰商业公司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除重整计划草案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意向投资人参与重整尽职调查的,应向临时管理人申请尽职调查并提交保密协议,并在报名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自行对金峰商业公司完成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将协调金峰商业公司全面配合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报名材料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意向投资人未履行《保密承诺函》的内容,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遴选及相关安排(1)仅有一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金峰商业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报名材料且重整投资方案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人协助债务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并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如有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本次报名材料且重整投资方案符合要求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视情况安排遴选,确定最终投资人
4、签署协议投资人确定后,其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向临时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5、保证金的处理投资人在支付报名保证金之后、参与预重整投资人遴选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放弃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遴选但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意向投资人支付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投资协议的,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绝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一)在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不再重新安排尽职调查工作
(二)报名期限届满后未有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或本次招募未能确定投资人的,债务人及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或改用其他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
(三)若预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表决前债务人转入重整程序的,则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执行,预重整期间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程序中的投资人
(四)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发布补充或变更公告;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债务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五)本次预重整不代表人民法院最终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若法院最终未裁定金峰商业进行重整,或者法院裁定金峰商业进行重整但未裁定认可金峰商业的重整计划草案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申请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除此之外,由于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履约保证金和已付重整投资款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以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约定的为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公布等以临时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债务人及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招募公告中所列金峰商业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
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金峰商业重整投资项目特此公告
金峰商业(苏州)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附件:1、保密承诺函2、投资承诺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注:每份附件请双面打印后加盖公章;如每份附件超过两页的,需加盖骑缝章)更多信息补充材料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