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8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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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正房地产有限公司15.71%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444897

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10
起始日期
2026-08-0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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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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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虹口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7-10
  • 结束日期:2026-08-07
  •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 评估价: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6号嘉豪国际
    注册资本:19930000.0
    转让方:上海明正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祥辉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50000.0
    利润:50000.0
    座位数:座6层、12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上海明正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57号名义23楼E室)法定代表人林祥辉成立日期1993-04-28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9607225943U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批租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建造、经营以及相配套的生活服务设施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海南瑞京实业有限公司61.51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71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盐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7.78上海新虹口市政建设有限公司5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635.99-635.9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0.6115636.18-15635.57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2026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2.69-2.6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0.5815638.84-15638.26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部分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2、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6层、12层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文松成立日期注册资本438489.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货币金融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88907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5.71%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71%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5243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日期2026-04-30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上海明正房地产有限公司15.71%股权转让底价3.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履行相应交易程序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竞买资格;如成为受让方的,有权取消其受让方资格,并且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交易所应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要求的情形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0.8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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