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联和存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无锡经济开发区新园路富力中心C5-401-03)法定代表人高伟成立日期2021-11-26注册资本1818.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218.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292MA27GRMF0B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高伟56.1056天津郅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1无锡芯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508无锡联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508北京昌平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5451无锡经开黄金湾科技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2.4753深圳时代信创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965北京昌发展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1881万物为(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502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458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5904.53-2730.49-2668.7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3810.989827.987983.00审计机构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9371.262676.822666.9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2813.4310709.7812103.65其他披露内容1、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北京昌发展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联和存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1881%股权,无锡经开黄金湾科技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通过无锡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联和存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4753%股权,请意向受让方关注
2、本项目标的企业联和存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金额为1818万元,实缴金额为1218万元,转让方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应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完成,具体情况详见本项目备查文件
3、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原股东未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4、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5、本项目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提醒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相关内容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801室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彧成立日期2015-05-22注册资本424314.293332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24314.293332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143442238738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4587%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4587%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1102217650214522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7-02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23次会议决议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联和存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4587%股权转让底价2,349.1416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7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等规定,履行相应交易程序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本方同意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本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本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5、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7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