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鑫精合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注册地(住所)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吴兴大道5999号2楼201室法定代表人李澄成立日期2015-11-23注册资本(万元)7,093.6163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5MA0022DL84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疗软件);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增材制造装备制造;从事3D打印航空航天金属部件制造;机械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李澄27.6662%湖州旅祥海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83%李广生5.4342%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1852%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366%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4.5648%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6515%潍坊成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52%杭州岷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514%蒋承宏2.1666%其余38位股东31.3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以下数据出自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53,347.02873,698.06953,945.457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58,267.509353,026.1634105,241.3458审计机构北京财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数据出自2026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889.5036-2,057.2074-2,057.216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83,456.542556,272.4135127,184.129内部决策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财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竞价会相关情况由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届时另行通过“浙交汇”平台发布公告)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新增注册资本的单位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74.1175元,即鑫精合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注册资本为目前为7093.6163万元;相较于评估基准日注册资本7069.8605万元,增加23.7558万元,即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公告日期间公司定增注册资本金23.7558万元,定增实际交易单价为约为74.1175元
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股鑫精合股份323.8104万股,所占股比为4.5648%;相较于评估基准日持股数323.8104万股保持不变,所占股比从4.5802%下降为4.5648%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30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李辉成立日期1995-05-29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1021704700099D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5648%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331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玉环市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331021MB1152487X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日期2026-07-22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鑫精合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批准单位名称玉环市财政局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鑫精合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4447万股股份对外公开转让项目转让底价7,000.00万元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玉环国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玉环国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新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出让方无需承担该期间的任何亏损,也不享有该期间的任何收益5.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
付清本次全部股权交易价款且付清交易服务费后,产交所审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受让方取得产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双方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6.受让方参与竞买时须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提交真实有效的鑫精合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确认单,未按要求提交尽职调查确认单的,视为不具备竞买资格
7.交易服务费由出让方和受让方按台州产权交所收费标准各自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100.000000万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台州产权根据交易合同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台州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台州产权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尽职调查确认单(94.4447万股)》.docx、7000万--玉环-股份转让合同.docx材料附件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576-88685180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转让方联系人李仁豪电话0576-87250173传真邮箱地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