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8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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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吴新地质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449068

368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7
起始日期
2026-08-2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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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3682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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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682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7-27
  • 结束日期:2026-08-21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 评估价:368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所
  • 标签:
    居室数:102室
    小区:;涉及政府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注册资本:20240000.0
    法定代表人:王涛利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环渚路
    经济类型:国有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放弃
    优先受让权:否
    利润:20250000.0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湖州吴新地质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环渚路666号1幢102室法定代表人王涛利成立日期2024-06-11注册资本(万元)8,000.00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502MADN807U58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矿业权评估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矿山机械制造;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然遗迹保护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互联网信息服务:测绘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浙江钱塘地质科技有限公司51.00%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以下数据出自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658.42-658.42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598.0947.753,550.34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数据出自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297.01-297.0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358.68105.353,253.3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基准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至多延长4个周期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浙江钱塘地质科技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7.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

转让方联系人:周女士,联系方式:0571-875676368.标的企业持有的浙江省湖州市埭溪镇管村矿区萤石矿地质普查探矿权,许可证号T3300002013076010047925,有效期为2024年7月8日至2027年7月1日,目前该矿权正在实施探转采工作,现已完成勘探工作

9.截至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8000万,实收资本3800万,湖州吴新地质科技有限公司认缴4,080.00万元,实缴1,938.00万元;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3,920.00万元,实缴出资1,862.00万元

根据章程规定,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缴足根据湖州吴新地质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次股东会决议延长出资期限:将未实缴到位的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延长至2029年6月10日前,该事项截至信息披露起始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

10.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3号7幢3楼326室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周霖成立日期2015-08-10注册资本(万元)600,0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3501744225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9.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734530895W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日期2026-05-08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湖州吴新地质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底价36,825.00万元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转让方就持有的股权在标的企业所认缴出资3920万元人民币,尚有2058万元人民币未缴足,依据湖州吴新地质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次股东会决议,应于2029年6月10日前足额缴纳

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的同时,即继受在未来时日缴足上述出资的义务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并由标的企业原股东(浙江钱塘地质科技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5000.000000万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浙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

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余女士电话400-696-3939传真邮箱yuyy@zjpse.co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www.zjpse.com转让方联系人周经理电话0571-87567636传真邮箱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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