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8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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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绿色电池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11449101

50.157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09
起始日期
2026-08-0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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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50.157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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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50.157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湖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7-09
  • 结束日期:2026-08-05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
  • 评估价:50.157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所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涉及政府
    注册资本:20180000.0
    法定代表人:佘敏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不涉及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
    优先受让权:否
    利润:20250000.0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浙江长兴绿色电池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长和路5号-8法定代表人佘敏成立日期2018-08-15注册资本(万元)1,000.00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522MA2B53AW1T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材料研发、检验检测,电池、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长兴雉城新兴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45.00%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20.00%国检(长兴)检测中心有限公司10.00%长兴县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2.50%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2.5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以下数据出自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4.447267-4.44726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303.745409300.801,002.945409审计机构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数据出自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0.000.0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275.838208283.80992.038208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紫杏律师事务所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基准日审计机构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交易合同(样稿)”等)

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转让公告发布后,转让方仍享有在信息披露期满前撤回转让的权利,由此对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负,竞买方无权向转让方、湖州产权及“浙交汇”平台追索交易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资料进行澄清、修正或补充,转让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转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意向方参加报名及进行竞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

当转让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更正文件为准

3、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4、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经资格确认并按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即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方

如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则该合格意向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确定后,在不变更公告内容的前提下,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同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成交价格根据竞价起始价和该合格意向方报名时的报价按照孰高原则确定

5、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则合格意向方即成为竞买方,竞买方须按照湖州产权发出的《交易安排》采用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成交价格及受让方依照《交易安排》的规则确定

受让方确定后,在不变更公告内容的前提下,受让方须在交易安排规定的时间内同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6、特别提醒: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意向方一旦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方,即视为同意以下交易保证金处置规则并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视为合格意向方违约或恶意磋商,产权交易机构将合格意向方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作以下处理: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方,合格意向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拒绝签署《股权交易合同》、拒交成交价款的,则扣除合格意向方全部交易保证金;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方,在网络竞价中各合格意向方均未有效报价的,则以一份交易保证金金额(20万元)为扣除标准,依据合格意向方数量平均分配并在所有合格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以上被扣除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违约金,由湖州产权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7、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受让主体,《股权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视为违约,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动态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差价(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因被确定的受让方违约放弃受让导致标的重新挂牌的,该违约受让方不得参与报名

(1)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2)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按成交价款及本项目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条件和要求签署交易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本次转让原股东均不放弃对转让产权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受让权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浙交汇”平台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交易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0、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企业管理层参与受让

11、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长兴绿色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股权所认缴的出资5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50万元

12、本项目不涉及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

13、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14、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转、受让方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15、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

转让方联系人:相霖,联系方式:1870572225616、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附件:16、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docx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长兴雉城新兴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长和路5号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磊成立日期2002-05-27注册资本(万元)20,0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5227392349646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5.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522147160105Y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日期2026-03-03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长兴县国资办关于同意长兴雉城新兴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减持浙江长兴绿色电池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的批复》批准单位名称长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浙江长兴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浙江长兴绿色电池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转让底价50.157405万元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产权交易获得湖州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缴纳义务人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0.00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湖州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湖州产权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交易合同样稿.doc、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股权.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网络竞价-股权).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16.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docx、授权委托书.docx、股权-联合竞买协议书.doc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欧阳女士电话0572-6290963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西塞山路919号青荟里科创中心10号楼B幢7楼网址合作机构名称长兴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联系地址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商务楼B幢(洪运酒店9楼)长兴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欧阳女士固定电话0572-6290963手机--转让方联系人相霖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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