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8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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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龙港市龙玥置业有限公司52%股权(0.494567万元)及其享有的债权(20806.315608万元) <结束>

资产编号:11449122

20806.810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06
起始日期
2026-07-3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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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0806.8101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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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0806.8101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7-06
  • 结束日期:2026-07-31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
  • 评估价:20806.810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所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建设工程
    建筑类别:办公楼
    居室数:214室
    小区:;涉及政府
    注册资本:20240000.0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不涉及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涉及
    优先受让权:否
    利润:20260000.0
    环境:车场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场
    楼栋总数:3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龙港市龙玥置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区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逸合城六期3幢214室法定代表人官福雷成立日期2024-11-14注册资本(万元)1,000.00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383MAE4FFBE3M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财务咨询;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龙港市商贸投资有限公司1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以下数据出自202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31.806942-31.806942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0,025.45619240,032.1601-6.703908审计机构温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数据出自2026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31.806942-31.806942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0,025.45619240,032.1601-6.703908内部决策情况《股东决定书》2026年5月18日基准日审计机构温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底价20806.810175万元,本次转让底价由股权转让价格、债权转让价格两部分构成,其中股权转让底价为0.494567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20806.315608万元

若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全部作为标的企业52%股权转让对价的溢价,即标的公司52%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底价+竞价溢价额

2、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产权交易完成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损益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股权比例承担

3、本次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本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方案披露的受让方应支付标的债权除外),标的企业(龙港市龙玥置业有限公司)未支付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标代理费人民币200000.00元由转让方承担

其余所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各自股权比例承继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止兑付的履约保函(保函编号D102U25003)项下人民币11,383,993.60元受益人为标的企业(龙港市龙玥置业有限公司)

后续该履约保函款项申请兑付到位后全部归转让方所有5、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按照挂牌价与竞买人报价孰高原则签约,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转让

(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转让

7、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浙交汇”平台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将转让价款(注:要求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汇至“浙交汇”平台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后1年内或在预售证办理前(以先到时间为准)支付,由受让方将剩余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对于剩余价款及利息受让方需提供转让方认可的保函9、受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时产生的利息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如下:受让方需支付评估基准日至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日期间的利息

利息计算方式:35239.746538万元*52%*4.95%/360*天数(具体天数按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至全部转让价款付清日间隔天数计算)

利息要求自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转让方银行账户

10、受让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时产生的利息分两期支付,具体计算及支付方式如下:第一期产生的利息:受让方需支付评估基准日至受让方付清首期转让价款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日止期间的的利息

利息计算方式:35239.746538万元*52%*4.95%/360*天数(具体天数按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至首期转让价款付清日间隔天数计算)

利息要求自受让方付清首期转让价款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转让方银行账户;第二期产生的利息:受让方需支付转让价款的分期利息

利息计算方式:全部转让价款*(100%-首期转让价款支付比例)*4.95%/360*天数(具体天数按首期转让价款付清日至全部转让价款付清日间隔天数计算)

利息要求自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转让方银行账户

1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12、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13、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14、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15、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6、其他重大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附件:重大事项披露.pdf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龙港市商贸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新城月湖路1号110室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官福雷成立日期2022-09-15注册资本(万元)5,0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其他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383MABXEECM81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2.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327558630618Y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日期2026-06-2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文件决议文件名称《关于转让龙港市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龙港市龙玥置业有限公司52%股权及其享有的债权的请示》批准单位名称龙港市人民政府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龙港市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龙港市龙玥置业有限公司52%股权(0.494567万元)及其享有的债权(20806.315608万元)转让底价20,806.810175万元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A.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浙交汇”平台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B.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将转让价款(注:要求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汇至“浙交汇”平台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后1年内或在预售证办理前(以先到时间为准)支付,由受让方将剩余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对于剩余价款及利息受让方需提供转让方认可的保函分期付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方式,首期将转让价款(注:要求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汇至“浙交汇”平台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后1年内或在预售证办理前(以先到时间为准)支付,由受让方将剩余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对于剩余价款及利息受让方需提供转让方认可的保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不涉及职工安置

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产权转让完成后90日内,双方应将标的公司的注册资金按各自股权比例全部实缴到位

3、本次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制定新的《龙港市龙玥置业有限公司章程》,并依此变更原章程

4、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标的转让成功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交易各方之间的约定,承担相关税、费

6、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章的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转让价款且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产权交易中心向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章的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及首期转让价款并对剩余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担保后且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产权交易中心向双方出具首期转让价款对应的产权交易凭证

7、股权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合同》样本和《合作开发协议》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4200.000000万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合作开发协议.docx、交易合同(样稿).docx、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孙女士、程女士电话0577-86530603、0577-88550126传真邮箱634078733@qq.com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网址https://www.wzcqpt.com/WZPT/合作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联系人程女士固定电话0577-86530603手机18562583565转让方联系人缪先生电话0577-59950232传真邮箱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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