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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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碧云名下持有的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股股权 <即将结束>

资产编号:11767561

70.84万元
用途
80%
折扣率
2026-09-16
起始日期
2026-09-17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8.5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0.8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东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9-16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广东东莞市东莞市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评估价:88.5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8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莞金域华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营业收入:50.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须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谢碧云名下持有的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股股权的拍卖须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16日10时至2026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试行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欢迎社会各界对该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69-88677860

据反映,最近有不法分子和企业打着法院旗号向大家兜售网络司法拍卖的竞拍、缴税和过户等相关服务,甚至组织围标、串标

在此,我院声明如下:(一)除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机构外,本院未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网络司法拍卖和任何服务,法院委托提供服务的事项仅为上述事项,其他事项不属于法院委托事项,由竞买人自行确定;(二)本院对违法行为正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三)一切拍卖事项均以我院在京东网上的公告内容为准,过户、缴税、贷款等事项请向相关单位咨询,大家切勿上当受骗;(四)欢迎大家向我院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的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769-88677860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及东莞市(或其他城市)发布的不动产(房屋、土地等)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东莞市(或其他城市)有关不动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不动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而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本次竞拍前,竞买人可以自行通过网银、微信支付、虚拟账户等任何一种方式缴纳足额保证金(本标的物的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0元)

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将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特别提醒:1、拍卖股权由谢碧云持有,持股50000股,以上股权信息仅供参考;2、买受人限制性规定:鉴于东莞银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股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成为商业银行股东须符合相关的资格

上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受让方须具备《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商业银行股东的资质条件且同时符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以下简称为“97号文”)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0]815号,以下简称为“815号文”)的规定,还应当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以下简称为“31号文”)的要求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详细规定如下:(一)815号文规定:①.自然人股本的总额需控制在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的30%以内

②.一个自然人所持股份不得超过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银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97号文规定:①.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单个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

②.金融企业离职或离退休职工持有的内部职工股,金融企业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依法承继的内部职工股,金融企业内部职工以外的个人以内部职工身份认购的股份,均纳入内部职工持股计算范围

③.未上市、已过上市锁定期但尚在承诺期内的内部职工股,不得向其他法人和自然人转让,可由金融企业回购或在内部职工之间转让

④.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约千分之一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

⑤.已上市和以后上市的金融企业、对金融企业高管和其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个人,应采取措施规范其持有内部职工股的二级市场转让

相关金融企业高管和个人应当承诺自金融企业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3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三)31号文规定:①.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谢碧云属于东莞银行的内部职工股东,其所持东莞银行股份为内部职工股,因此,根据97号文之规定,谢碧云所持东莞银行的上述股份只能向东莞银行现有的内部职工,并应当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通过拍卖形式执行,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仅限于东莞银行的员工,且该名员工竞买本次股权后总额不得超过50万股

竞买人如要成为东莞银行股东,须符合上述的条件,且因东莞银行目前正处于A股IPO申报阶段,根据证监会的监管审核意见规定,竞买人需遵守相关股份锁定的规定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执行法院判决产生的新股东,应承诺其所持股份上市后36个月之内不转让、不上市交易

同时,根据97号文的规定,持有职工股超5万股的股东应当承诺自金融企业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3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2、拍卖股权的交易及权属变更按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是否有竞买资格,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参与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风险;3、拍卖股权交付时按现状交付,如交付时的股权价值与起拍价不一致(如股权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出具确权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登记部门要求其协助办理变更登记及进行信息公示,买受人应当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审批手续,股权转让或变更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对股权变更作任何保证,买受人需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9月2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金域华府支行,账号:6228400607407845667]

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在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尽快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九、关于拍卖平台提供的银行贷款信息,为平台、银行提供的服务,与法院无关

竞买人应于竞拍前与银行联系,以确定本标的物及竞买人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能否获得贷款,由贷款引起的后果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司法拍卖贷款热线:4008-363-020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在拍卖或变卖过程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院将禁止相关人员再次参与本院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开展的拍卖或变卖活动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以及有可能发生的一切欠费(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温馨提示:竞买人成交之后,需耐心等待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前往法院办理成交签收手续

拍卖咨询联系方式: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6-229-586(咨询竞拍流程及保证金缴纳相关操作)4008-363-020(咨询标的物详情)法院咨询电话:0769-86865312(咨询标的物详情、成交手续办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茶山镇庄园路2号茶山人民法庭网址:http://www.dgdyfy.gov.cn/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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