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达公司”)因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4日作出(2022)桂14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2022)桂14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广西广君合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德达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3年12月1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德达公司进行重整,并于2023年12月28日批准德达公司重整计划
德达公司开发的“友谊茗城”三期项目中,三期消防、三期地下室装修及地下室顶板防水等附属工程尚未完工,需投入共益债资金完成续建,以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为保障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告须知(一)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共益债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替代共益债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
共益债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
(二)共益债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的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共益债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四)共益债投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既可以单独报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
(五)共益债投资人须在筛选通过后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信息管理人在筛选后另行通知
(六)共益债投资人应当独立作出价值判断,自行独立承担有关投资风险
(七)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对管理人和投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是参考资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投资协议等协议内容为准
(八)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二、项目概况(一)德达公司及项目概况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1月21日经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00794337288W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任股东为陆真德、黄肖英、陆景程、陆景丽,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经营范围:对房地产、市场开发、交通能源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具备经营场所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达公司系“友谊茗城”项目开发企业,项目位于崇左市友谊大道北段东侧
友谊茗城项目分为三期建设,共建成18栋楼及共三期地下车库其中1—6栋、16栋(销售中心)、一期地下车库为第一期建设,已全部竣工验收;7—12栋、二期地下车库为第二期建设,已全部竣工验收;13、14、15、16、17、18栋为第三期建设,第三期总建筑面积为87892平方米,三期消防安装工程、第三期地下室续建工程(装修)及三期地下室顶板防水等附属工程尚未完工,三期项目暂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二)续建工程范围1.三期消防安装工程:本工程范围为友谊茗城三期的消防安装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门监控、消防给水及泵房设备安装调试等消防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需的全部附属工作
2.三期地下室顶板防水及附属工程,主要涵盖地下室顶板防水及附属工程,含13栋、14栋、15栋一层逃生通道、无障碍坡道及地上安装缺失部分;3.第三期地下室续建工程(装修),主要开展地下室装修,含硬化、标志牌、地面标线、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等
意向投资人可在签署保密承诺后,向管理人查阅上述工程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招募目的(一)招募目的通过招募共益债投资人,为友谊茗城三期项目续建提供借款资金,对三期项目收尾工程开展续建,推动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恢复项目经营活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共益债的借款额度本次共益债招募的借款金额以三期续建项目实际支出的工程款为准,具体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可在签署保密承诺后,向管理人查阅
共益债借款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复工续建,共益债投资人可根据工程复工续建的进度分批支付
共益债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用途和还款方式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并最终签订的《共益债投资协议》为准
(三)共益债投资人遴选原则若存在多名意向共益债投资人报名的情形,管理人将结合共益债投资利率、是否接受工抵房及抵债方案(以最终确定的德达公司未售资产为准)、施工方案等条件择优遴选共益债投资人
(四)还款保障共益债借款是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发生的债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的共益债情形
四、共益债投资人资格条件(一)主体要求意向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二)资信要求意向投资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自然人就其个人信用状况提供征信报告,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三)接受联合体报名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报名
联合体成员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联合体应确定一名牵头人,并提交全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出资义务、分工及违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具备承担其分工范围内工作的相应资格或能力,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须具备与所承担工程相应的施工资质
(四)施工单位垫支视为共益债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以垫支方式完成复工续建的,其垫支款也视为共益债
五、招募流程(一)报名1.报名时间共益债投资人应当于2026年9月15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一式两份,装袋密封,封面加盖公章或由自然人本人签字),同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无法现场提交的,可按本公告载明的地址邮寄
管理人接收到报名材料,即视为共益债投资人成功提交报名材料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共益债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的,需加盖共益债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捺印;如共益债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骑缝章并提交
共益债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
材料具体包括:(1)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金实力证明(银行存款证明、资产证明等)、投资业绩证明、投资承诺书;(2)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资业绩证明、投资承诺书;(3)以联合体报名的,另须提供全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及各成员的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还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表、施工计划、拟派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4)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方案》,方案应包含具体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用途和还款方式等事项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书面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本人签字捺印)
报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在招募过程中知悉的德达公司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二)现场踏勘管理人将在2026年9月9日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参加现场踏勘的,视为接受本次招募的全部条件,此后不得就已交底的资料提出异议
(三)遴选及签署协议在共益债投资人提交报名后,管理人将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围绕资金实力、投资条件、施工组织能力、类似业绩、工期安排等因素组织综合评审,评选出中选共益债投资人及备选共益债投资人;必要时,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等进行现场说明,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中选投资人
具体评选事宜将根据招募及遴选情况另行通知中选共益债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订正式的《共益债投资协议》
经评审确定中选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将共益债投资合同及方案提交德达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审议表决,并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备案
若协议签订后,投资人未足额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重新确认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之间或意向投资人与其他相关方串通报名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中选资格,已缴纳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未被选定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六、其他事项(一)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
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含报名截止、现场踏勘、评审、债权人委员会表决及合同签订等事项的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共益债投资人需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
如有变化,届时请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二)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现场踏勘、材料制作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三)管理人系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
意向投资人及中选投资人因参与本次招募及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除管理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由其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B3栋14层1416号
(二)联系人:尹振国,联系电话:17687419674;曹金林,联系电话:15878181638
(三)指定邮箱:287331845@qq.com热烈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