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26日10时至2026年9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ifa.jd.com/,户名: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邯郸市某某玻璃有限公司名下在邯郸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股金(195万股)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标的物为邯郸市某某玻璃有限公司名下在邯郸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股金(195万股)
第四条标的物过户、办证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依照相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第六条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加竞买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书面确认并告知本院
第七条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八条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登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价,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价的,后果自负
第九条竞价规则:按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的竞价规则进行竞价,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竞价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
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第十条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款,剩余成交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收款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账号:1236813049120260185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东城支行)竞买不成功的,由保证金收取方按规定退还
第十一条网拍辅助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收取
第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交付拍卖成交款的,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第十三条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向本院报告
第十四条特别说明: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调查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2、因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
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后果自负
3、因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交接手续,若不及时办理,后果自负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邯郸市某某玻璃有限公司名下在邯郸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股金(195万股)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拍品所有人邯郸市某某玻璃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1、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持股人:邯郸市某某玻璃有限公司股金所在单位:邯郸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