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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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驰拓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886269

150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31
起始日期
2026-09-2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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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1500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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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500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8-31
  • 结束日期:2026-09-28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 评估价:150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房屋结构:混合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所在地政府
    注册资本:2016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营业收入:2.87
    利润:9974.0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储芯片系列化及多元化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08-31至2026-09-28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浙江驰拓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6BJ1000054融资方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融资方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择优确定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拟征集投资方数量择优确定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8-31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9-28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存储芯片系列化及多元化开发,先进工艺平台升级,核心技术及前沿技术研发,拓展业务和市场,进一步加速新型存储科技创新和产业生态布局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否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为增资后融资方的第一大股东,各投资方持股比例由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确定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浙江驰拓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崇文路1718号法定代表人赵建坤成立日期2016-01-07注册资本17714.088889万元实收资本17714.088889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19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50.81其他股东10.51杭州芯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0宁波海嵘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5杭州芯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1山西氚盛科技有限公司4.84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3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23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3.06中电科核心技术研发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6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95803.18114849.03144816.86负债总计17177.6419867.1244842.87所有者权益78625.5594981.9199974.00营业收入20568.299316.3413007.98净利润-16356.36-17992.09-16447.3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7-31资产总计85833.99负债总计17246.51所有者权益68587.47营业收入9160.78净利润-10038.08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其他披露事项1.本项目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意向投资方的投资金额、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进行调整,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合同》为准

3.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有限合伙企业须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完成备案或登记程序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须提供由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或其他备案或登记证明文件)

2.意向投资方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之一:(1)意向投资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认缴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需提供营业执照);(2)意向投资方如为私募投资基金:a.其认缴出资额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需提供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b.且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规模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意向投资方如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其管理的基金规模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方最近三年或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存在失信记录(须提供公示期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因公司新设立导致无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亦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根据融资方的安排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交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保密承诺函(融资方处领取)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下称“北交所”)的相关文件,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2.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示期间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同时向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拟投资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期满当日17时,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相关事项的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投资方确认后无息返还

3.意向投资方须以货币进行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

4.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单一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不会由于自身资质原因对融资方未来上市构成障碍;(2)本方同意在被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十(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将除保证金外的增资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3)本方同意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已转为增资款的交易保证金汇入融资方指定账户;(4)本方递交意向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我方已履行完成关于本次增资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5)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6)本方及所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实际控制的企业,与融资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7)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本方的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进行调整,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合同》为准;(8)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的反向尽职调查,并配合融资方对本方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9)本方认同融资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认可融资方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等要求;(10)本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承诺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申请的各项贷款还款记录良好,无逾期(垫款)行为,承诺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承诺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能力;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11)本方同意若出现“保证金处置方式”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融资方有权全额扣除我方已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保证金,并愿意承担因违反本书面承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项目投资方须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交易程序

7.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北交所公开披露信息及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进行增资,同时本次增资行为涉及的授权、审批及内部决策等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融资方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若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合计超过150000万元时,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遴选方式确定投资方

竞争性谈判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形象、行业地位及影响力、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

(3)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供应链完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财务管控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与融资方有合作经验、与融资方业务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合作经验的优先

(5)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6)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持股期限:认同融资方发展理念,愿意与融资方共同发展,不追求短期利益,意愿持股期限较长者优先

(7)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在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及整合经验较多的优先

关联方的定义: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或受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企业控制的或实际管理的或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法人主体或合伙企业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李学坤联系电话:010-68540102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33电子邮件:cjwu@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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