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何凡成立日期2021-07-15注册资本7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6488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113MA4F16UP5W经营规模大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3155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40.6845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202796.1139741.3539024.72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184317.951448628.39735689.56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2026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750665.1125693.6526265.45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445078.581671300.78773777.79其他披露内容1.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共计33项,截止评估基准日,有16项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存在以下抵押事项:根据武汉中创新航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洲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的《银团贷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YTZHWH2022003DYHT),武汉中创新航将其名下“中创新航武汉三期”面积为275,601.89㎡的土地及建筑面积为218,708.03㎡的在建工程抵押给上述银行,抵押期限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31年12月21日止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700,000.00万元,实缴资本648,800.00万元
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284,791.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45,591.5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出资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前实缴出资完毕,未完成出资的股东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
转让方未实缴部分的实缴出资义务由转让方继续承担全体股东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享权益、承担责任及分担风险(股东各方之间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本次评估是在基准日实收资本基础上进行在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实收资本648,800.0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754,937.01万元,每1元实收资本对应的评估值为1.1636元(保留4位小数)
本次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59,470.6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
4.截至评估基准日,武汉中创新航存在共有专利、专有技术以及专利权人未变更的权利共计33项(详见评估报告)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共有专利情况说明,共有专利权人未明确双方共有利益,专利权人未变更的专利权属归被评估单位所有,故本次评估未考虑专利共有及专利权人未变更对价值的影响
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7C1地块科技服务中心大楼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谢贵望成立日期2000-12-26注册资本378523.32596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100725761130Y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0.684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8.4958%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武汉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113MA4KM8186G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武汉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8-18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经产投董[2026]38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8.4958%股权转让底价69,200.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2076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査,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0,76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