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服用房及停车用房权利来源破产拍卖拍品所有人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或其他瑕疵说明查封有抵押有提供的文件《资产评估报告》拍品介绍坐落产权证号房屋结构证载房屋用途所在楼层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物理层第3层101房地证2013字第03626号钢筋混凝土结构商服用房名义层-2层、物理层3层3726.34-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负四层1#车库101房地证2013字第06915号钢筋混凝土结构停车用房名义层-4层、物理层1层1201.951050.66拍卖标的为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物理层第3层的商服用房房地产及负四层1#车库的停车用房房地产,位于长江滨江路北侧、解放西路南侧,临储奇门行街、解放西路,距离复旦中学(凯旋路)约250米,距离重庆白象街历史文化风貌区约300米
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现出租经营作重庆旧家具市场利用,目前的商业管理公司为重庆市合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谷公司)
根据合谷公司于2023年4月5日向管理人送达的【关于通知书[汇谷破清字(2019)第020号]商函】中,明确表示现拍卖标的留存商户共计7户,其具体租赁及租金缴纳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合谷公司或管理人进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保证实际承租人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直至租赁合同履行完毕
2、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质量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管理人及拍卖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管理人以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交付,拍卖公告中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以及涉及标的物的相关数据情况仅供参考,最终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及现状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情况及现状为准
标的物成交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含买卖双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法律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所缴纳税费以税务局部门确认的应缴税、费为准
若拍卖后非因管理人原因产生成本或费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需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6、公告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7、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王老师13368041998、黄老师15023185755
根据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谷粮油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及重庆优美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委托,将于2023年7月9日10:00时至2023年7月10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规定之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须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未规定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6.若存在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7.因标的为破产财产性质,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无法出具发票
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8.拍卖标的现出租经营作重庆旧家具市场利用,目前的商业管理公司为重庆市合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谷公司)
根据合谷公司于2023年4月5日向管理人送达的【关于通知书[汇谷破清字(2019)第020号]商函】中,明确表示现拍卖标的留存商户共计7户,其具体租赁及租金缴纳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合谷公司或管理人进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保证实际承租人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直至租赁合同履行完毕
二、拍卖标的(一)拍卖标的详情拍卖标的为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物理层第3层的商服用房房地产和负四层1#车库的停车用房房地产
(详情见评估报告)坐落产权证号房屋结构证载房屋用途证载土地用途所在楼层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抵押及查封情况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物理层第3层101房地证2013字第03626号钢筋混凝土结构商服用房其他商服用地名义层-2层、物理层3层3726.34-有抵押,有查封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负四层1#车库101房地证2013字第06915号钢筋混凝土结构停车用房其他商服用地名义层-4层、物理层1层1201.951050.66有抵押,有查封(二)关于拍卖标的的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有抵押及查封登记
2.拍卖财产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室内固定装修及为房屋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相应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3.拍卖标的现出租经营作重庆旧家具市场利用,目前的商业管理公司为重庆市合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谷公司)
根据合谷公司于2023年4月5日向管理人送达的【关于通知书[汇谷破清字(2019)第020号]商函】中,明确表示现拍卖标的留存商户共计7户,其具体租赁及租金缴纳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合谷公司或管理人进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保证实际承租人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直至租赁合同履行完毕
4.拍卖标的评估结果根据重庆铂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推定,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物理层第3层评估价值为2,608.44万元,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负四层1#车库评估价值为444.72万元,两项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3,053.16万元
5.标的物水电供给、消防设施、道路等配套设施情况请竞拍人务必现场查看
6.特别声明: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自行全面了解标的物所涉及的物理状态、产权性质、规划设计等客观情况,全面调查标的物占有状态、权利负担、物理缺陷等现存瑕疵,本公告所载的标的物瑕疵信息均系初查结果,相关信息以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的情况为准
本公告所披露及未披露瑕疵均由竞买人进行查明并承担后果未予标注或释明的相关瑕疵不在拍卖人保证范围之内,不对成交价款造成影响,不因隐藏瑕疵而进行价格调整
7.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物与上述说明不符的,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拍卖方式起拍价:30,531,600.00元;保证金:3,053,16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四、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咨询看样(一)咨询时间:自2023年6月7日起至2023年7月9日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二)看样时间:集中看样,有意者请与拍卖公司联系具体事宜
(三)看样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二手家具市场)
(四)联系人:请意向竞买人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王老师13658204643、黄老师15023185755)
重要提醒:有意向竞买人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建议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的参与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责任,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六、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1)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1周向法院和管理人进行确认
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税费:标的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未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其他费用:若存在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未规定、未明确缴费义务的均由买受人承担九、保证金的约定及违约金、成交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若有问题可咨询淘宝网拍客服热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入拍卖人账户作为购买标的物首付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2.保证金: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2)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3)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悔拍,提出附加条件;(4)不及时办理成交手续、支付拍卖余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4.保证金、余款、软件服务费、辅拍机构服务费支付(1)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交易破产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13个工作日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辅拍机构服务服用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2)余款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当在拍卖成交日起7个自然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临江支行账号:3100256339000080220(3)软件服务费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平台发布为准,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缴费期限以淘宝网的规定为准
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平台收费规则: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82745&knowledge=1060984851&language=zh
(4)辅拍机构服务费用本拍卖公司在本次拍卖中不向买受人收取辅拍机构服务费
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交付完毕拍卖成交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纳入债务人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等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一)标的物的交付1.拍卖标的以现状方式交付,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2.在竞买人全额支付完拍卖成交款项和按规定支付完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及辅拍机构服务费后,由管理人按现状自辅拍机构出具成交证明之日起1个月内与竞买人签订《标的物移交协议》,签订《标的物移交协议》后,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物品交予竞买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二)标的物的过户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若存在无法办理或权证面积调整减少等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格不做调整;无房屋所有权证部分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以及违法使用土地等问题,竞买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和自负所有费用
能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在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竞买人持辅拍机构出具的成交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
但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以及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标的物成交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含买卖双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法律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所缴纳税费以税务局部门确认的应缴税、费为准
若拍卖后非因管理人原因产生成本或费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物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物,不能作为竞买人确定标的物及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或聘请专家鉴定
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管理人、拍卖公司及网络平台不对标的物的安全、质量、数量等负责,不提供退换货、维修等服务
无论买受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管理人、拍卖公司及网络平台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公司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须知,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已仔细阅读过竞买须知,已知晓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竞拍风险
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重庆优美依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王老师13658204643、黄老师15023185755管理人咨询电话:何老师1782392047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致电咨询
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根据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谷粮油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及重庆优美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委托将于2023年7月9日10:00时至2023年7月10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为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69号物理层第3层的商服用房房地产和负四层1#车库的停车用房房地产
四、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质量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权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缴入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临江支行,账号:3100256339000080220)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个自然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中央商务区金融街金融中心A座25F)办理相应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纳入债务人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拍卖公司联系,对接后续事宜
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买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拍卖公司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重庆优美依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王老师13658204643、黄老师15023185755管理人咨询电话:何老师17823920478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548337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致电咨询
重庆市汇谷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