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6-12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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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牌LZ6521MQ24M(鄂AR4K66) <结束>

资产编号:4210598

2.9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1970-08-23
起始日期
1970-08-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9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93万元
  • 单价: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 用途:机动车
  • 起始日期:1970-08-23
  • 结束日期:1970-08-23
  • 地址:东风牌LZ6521MQ24M(鄂AR4K66)
  • 评估价:2.9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武汉光谷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品牌:东风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本次转让标的为东风牌LZ6521MQ24M(鄂AR4K66)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2-1789号),本次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24日的评估值为29300元

该评估结果已于2023年4月17日经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

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

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1)项目公告发布后,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视为以协议方式成交,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承租方/投资方的,须按照标的成交价的*%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产权交易费用;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8000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本次转让的车辆现状进行交易;(2)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及车辆交接工作

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有关车辆过户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2-178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若意向受让方被转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0.85%支付;(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2%支付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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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东风牌LZ6521MQ24M(鄂AR4K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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