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6-1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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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宏丰红光胜利村红光四组的库房、棚圈、门店、地窖 <结束>

资产编号:4217578

315.0882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6-28
起始日期
20110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00015668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1.929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15.08822万元
  • 单价:0.0000156682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3-06-28
  • 结束日期:2023-06-29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红光胜利村
  • 评估价:341.929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011000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对象装修情况为:库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6月20日
    房屋结构:砖混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流拍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燃料类型:电动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税费负担情况: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相关主体、数额

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

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土地出让金、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3、拍卖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地上有附着物金额为215345元地上附着物物状况:彩钢顶棚、彩钢房、电动大门、彩钢棚

房屋有抵押;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咨询当地有关部门;税费按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该房产欠费情况不祥,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5、以上信息以评估报告为准

d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28日10时至2023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8/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07.ALA8ye),户名: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品标的位于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宏丰红光胜利村红光四组,产权人:乌拉特中旗三牧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房权证号:房权证字第201100432号,建筑面积:6781.28平方米

起拍价:3150882.18元,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7月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191757441506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标的咨询电话:5914615(查干巴日)监督电话:0478-5914931(赵晓东)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乌拉特中旗哈萨尔广场西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http://wltz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拍卖须知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6月28日10时至2023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详细咨询房产、车辆等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7月6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1917574415064),并在2023年7月13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中旗哈萨尔广场西)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8-5914931(赵晓东)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5914615(查干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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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宏丰红光胜利村红光四组的库房、棚圈、门店、地窖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宏丰红光胜利村红光四组的库房、棚圈、门店、地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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