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7-06 19:09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武汉市硚口区多福小区C栋7层3号

武汉市硚口区多福小区C栋7层3号 <结束>

资产编号:4331906

8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1970-08-23
起始日期
1970-08-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9万元
  • 单价:0.9926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1970-08-23
  • 结束日期:1970-08-23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路多福大厦
  • 评估价:8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武汉光谷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口区多福小区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房屋坐落于硚口区多福小区C栋7层3号,建筑面积89.66㎡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

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

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1)项目公告发布后,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视为以协议方式成交,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承租方/投资方的,须按照标的成交价的*%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产权交易费用;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万元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湖北鹏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鹏证资评报字【2023】第053002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次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时,如涉及交易双方应交或补交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转让方提出: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完成房屋的移交,自移交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

水、电、气等开户(或过户)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路多福大厦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